桃園男房東大壯(化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女子小花(化名),2年前女方來看房,房東大方請女網友吃飯,還提供信用卡給對方點餐;未料,女方把男方當成提款機,未經同意,綁定帳號,還給2名女兒不斷刷卡消費;直到大壯收到高額罰單,才憤怒而提告;法官綜合相關證據,認定母女三人行為不妥,判3人應賠償8萬1986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男房東大壯(化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女子小花(化名),2024年4月19日,女方到桃園市看房,還向對方表示肚子餓,想要叫外送;當天大壯大方允諾請客,還提供信用卡給對方點餐。
未料,小花竟把大壯當成提款機,取得信用卡資料後,未經同意,就綁定為自己帳號的付款方式,還透過外送平台的家庭共享方案,讓自己兩個女兒一起用,在2個月內,狂點大量高單價餐點、飲品,
母女三人分別消費2萬5922元、3萬9927元及1萬6861元,共8萬2710元;直到大壯收到銀行催繳帳單,才氣到提告3人返還不當得利。
面對指控,母女3人雖坦承使用該張信用卡消費,但辯稱當天是大壯說「可以隨便點餐」,認為對方同意將信用卡綁定帳號;還說,2名女兒各自有收入,只是使用母親的共享方案付款。
勘驗對話與消費紀錄,綜合相關事證,法官認定,大壯只同意「當天單筆消費」,並「未授權」後續無限制刷卡行為,因此扣除,當天724元餐費,
審理後,母女三人仍須分別賠償,2萬5198元、3萬9927元及1萬6861元,共,8萬1986元,全案可上訴。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 中國公務船流竄台灣東部海域…數量創新高!美智庫示警:恐跟潛艦戰有關
. 曾抱怨「被關是阿扁點頭」?趙建銘急澄清:沒有講過這些話…駁仇視扁家
. 趙建銘「被迫離婚」?陳幸妤:聽他講話會中風!痛揭被冷暴力2年快瘋掉
. 診所6000萬貸款趙建銘「被迫」還清?陳幸妤怒回:非事實,已觸及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