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2025)年7月,土城家暴惡男謝文雄,凶狠拿著切肉刀、鋁棒當街殘殺自己的老婆及小姨子18刀,全案經新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依2個《殺人罪》判處謝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判決出爐後引起全國大多數民眾譁然,2名死者70多歲的老父親更在悲憤坐在法院外、哭喊「司法已死」,家屬還痛罵國民法官。其中1名參審的國民法官接受媒體訪問,表達「拒背黑鍋」,坦言面對家屬的情緒,讓他痛苦失眠,呼籲司法院修法公布評議票數。新北地院表示,本案由3名職業法官和6名國民法官合議審理,無論結局,不會由單一法官單獨負責,呼籲嚴守評議秘密,盼媒體自律不要再報導評議內容。
回顧全案,謝男無業住在屏東,曾多次家暴毆打張女,因此,張女也在今年5月有申請暫時保護令,去年(2025年)6月25日才正式生效。豈料,過不到半個月,謝男竟在7月6日跑到張女住家搬東西,但因摔破存錢筒導致雙方開始發生爭執。張女報警求助後,謝男被認為違反暫時保護令而遭警方移送,檢方6日複訊後因情節輕微將謝男飭回。
由於聲請暫時保護令視同聲請通常保護令,新北地院7日上午再針對張女的通常保護令開庭。謝男及張女2人上午前往新北地院家事法庭,在法院隔離庭訊。豈料,開庭結束後,謝男竟在張女住處埋伏約5分鐘,發現張女載著小姨子後,先是開車衝撞2人的機車,隨後又立即下車拿切肉刀、鋁棒朝2人猛砍,造成姊妹當場失去生命徵象,經送醫搶救後,仍因失血過多,傷重不治。
事後,謝男在警局還一度崩潰,並哭喊要找記者甚至聲稱患有精神病。但過了1晚,謝男卻突煥然一新,吃飽睡好的模樣與昨日的崩潰情況判若兩人,而謝男被警方依殺人罪移送新北檢,過程中,謝男看到媒體包圍,再度發出低沈悲鳴聲,似乎又想博取同情。
根據解剖報告,妻子張女頭、頸等處共9處刀傷,包含2處貫穿傷,肺動脈也被刺穿。小姨子頸部傷勢嚴重,貫穿傷約9公分,動靜脈斷離大量出血死亡。死者雙親看見女兒遭揮砍及勘驗畫面,當庭痛哭失聲並怒罵謝文雄「畜生」。檢方也指出,根據精神鑑定報告,謝文雄行凶當下並無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具備判斷能力。
據媒體報導,宣判當天只有3名職業法官與1名國民法官到庭,其餘國民法官因為不願面對在場家屬的情緒而缺席,本案本應由3名職業法官、6名國民法官合議作成判決,但審理時有3名國民法官辭任(辭任者不確定是否包括備位國官),宣判時更有5名國民法官直接缺席,僅有合議庭3名職業法官與1名國民法官現身,寫下《國民法官法》上路來的罕見紀錄。
而其中1參審的國民法官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看見家屬在宣判後痛罵國民法官,讓他痛苦失眠,也感嘆「國民法官有苦但不能說」,僅強調依《國民法官法》規定,只要有1名職業法官反對判死,不論其他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意見為何,死刑就不會成立,因此他也建議推動修法,在宣判後以匿名方式公布票數,「不然外界都質疑、批評國民法官。」
對此,新北地院指出,該案是根據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憲法判決所揭示關於死刑判決之標準與評議門檻,依法評議後共同做成的決定,評議過程中或有贊成意見與反對意見,但此為評議制度所必然,不論結論為何,均不應責由任一職業法官或國民法官單獨負責。
新北院也表示,為確保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於評議過程中均可無後顧之憂的發表自己的意見,有關評議過程中的意見陳述、意見分布情形、評議的經過,均應嚴守秘密,任何人均不得刺探或洩漏,呼籲媒體自律,切勿再深入報導評議內容。
新北院也強調,深知國民法官因參與而承受心理負擔與輿論壓力,若國民因參與審判程序而有情緒困擾,可與院方聯絡,法院必當竭力提供心理健康照護資源,以減緩壓力,維護國民法官的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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