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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去14天教召遭通緝…後備軍人怪父沒申報

發佈時間2026.09.01 13:34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9.01 16:00 臺北時間

桃園温姓後備軍人因遷出戶籍地後,未依規定向相關單位申報,導致教育召集令無法順利送達,進而遭到依法函送偵辦。儘管温男辯稱是因資料準備不齊才未完成遷移申報,並非故意逃避,但法官認為他身為退伍軍人,明知負有申報義務卻疏於履行,嚴重影響國防安全與後備管理。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其觸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依後備軍人意圖避免召集罪,判處温男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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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温姓後備軍人,遷出戶籍地未申報,導致陸軍裝甲第五四二旅聯合兵教育召集令無法送達,被依法函送。(示意圖/AI製圖)

桃園市温姓後備軍人,遷出戶籍地未申報,導致教育召集令無法送達,被依法函送。温男喊冤,有跟父親說要申報戶籍遷移,但準備資料不詳細才導致他遭通緝;不過法院未採信說詞,將他依後備軍人意圖避免召集居住處所遷移無故不依規定申報,致使教育召集令無法送達,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温男為桃園市後備指揮部所屬後備軍人,設籍在桃園市但搬遷後,未依規定申報,導致教育召集令無法送達,被依法函送。

偵查期間,温男辯稱:他有跟父親說要申報戶籍遷移,但準備資料不詳細;檢方依據通知領取召集令照片、陸軍裝甲第五四二旅聯合兵種第一營教育召集未報到人員名冊、列管後備軍人參加召集未按戶籍地居住亦未申報戶籍遷移調查表佐證犯行。

此外,温男是合法離營後備軍人,在退伍離營前應已接受後備軍人權利義務事項的完整告知,應可知悉負有申報住址變更登記義務,因此,未採信說詞,將他依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10條第1項第2款、第2項之後備軍人意圖避免召集,居住處所遷移,無故不依規定申報,致使教育召集令無法送達罪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認為,温男明知後備軍人居住處所遷移應隨時按規定申報,竟無故未依規定申報,導致致教育召集令無法送達,影響國家對教育召集訓練順暢、國防安全及後備有效管理。

法院審理後,將温男依後備軍人意圖避免召集居住處所遷移無故不依規定申報,致使教育召集令無法送達,處2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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