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食藥署與國健署日前宣佈合作推動「紅黃綠」食品標示制度,透過三色分級呈現糖、鈉及飽和脂肪含量,協助消費者在選購時快速辨識較健康產品。不過,國健署長沈靜芬今(3)日表示,目前草案尚未定稿,業者對部分標示標準仍有意見,其中「添加糖」的認定仍待專家進一步釐清。
現在民眾外食比例高、飲料成為日常。為讓民眾更直觀掌握食品健康程度,食藥署宣布與國健署合作推動「紅黃綠」食品標示制度,透過三色分級呈現糖、鈉及飽和脂肪含量,協助消費者在選購時快速辨識較健康產品。國際研究亦顯示,於食品外包裝正面採用具詮釋性(interpretive)之營養標示,有助消費者更直觀理解產品營養資訊,並支持其做出較健康的選擇。
沈靜芬今日出席「孩要更健康,翻轉肥胖齊護盤」-兒童肥胖防治行動記者會,他會後接受媒體聯訪時被問及上述事件表示,目前食品正面營養資訊「紅黃綠」標示草案仍在研議,食藥署近期已邀集相關學協會、工會及食品業者召開會議說明,由於業者仍有部分意見,因此草案部分尚未完全定稿,這塊後續仍需跟食藥署持續追蹤後續進度。
媒體詢問目前尚未達成共識的部分為何?沈靜芬指出,主要集中在標示標準的細節;她說食品紅黃綠標示主要針對鹽、糖、飽和脂肪等部分,其中糖的部分,部分業者對於「添加糖」等相關認定有不同意見,目前仍由專家進一步釐清細節。
食藥署日前表示,目前草擬之食品正面營養資訊標示指引,將以每100公克(固體)或每100毫升(液體)為標示基準,針對糖、鈉及飽和脂肪三項營養素,採「紅黃綠」三色分級標示,其原則如下:
1、糖、鈉及飽和脂肪含量低於以下範圍時,得標示為綠色:
(1) 固體食品(每100公克):糖5公克、鈉120毫克、飽和脂肪1.5公克。
(2) 液體食品(每100毫升):糖2.5公克、鈉120毫克、飽和脂肪0.75公克。
2、糖、鈉及飽和脂肪含量超過以下範圍時,標示為紅色:
(1) 固體食品(每100公克):糖15公克、鈉500毫克、飽和脂肪4.5公克。
(2) 液體食品(每100毫升):糖7.5公克、鈉250毫克、飽和脂肪2.25公克。
3、糖、鈉及飽和脂肪含量介於兩者之間時,標示為黃色。
食品標示「紅黃綠」 的概念,在114年4月27日健康台灣全國論壇會議中,由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郭素娥前理事長提出,並獲得賴清德總統、行政院卓榮泰院長一致支持。食藥署後續將徵詢各界意見後推動,引導及鼓勵食品業者朝向對國人較健康的食品研發,共同打造健康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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