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media
時事

單車口罩飛了 他遭檢舉罰1.2萬氣炸反擊

發佈時間2026.09.08 11:24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9.08 13:30 臺北時間

台南一名杜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行經台86線時,因後車斗腳踏車上掉落一枚口罩,遭民眾檢舉並被交通局重罰1萬2000元及參加道安講習。杜男不服提告,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該口罩體積輕軟,未對後方車輛造成實質危險,交通局未考量違規情節輕重,機械式開罰已違反比例原則。法官最終判決撤銷原處分,免除罰鍰與講習,並要求交通局負擔訴訟費用,全案不得上訴,此判決也引發民眾對於交通執法裁量權的廣泛討論。
AMP不支援此功能,請 點擊連結觀看完整內容
腳踏車把手上的口罩被風吹落遭檢舉,貨車駕駛慘吞1.2萬罰單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結局曝光。(圖/AI製圖)

台南一名杜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行經台86線快速道路時,因後車斗裝載的腳踏車上「飛落1枚口罩」,遭民眾檢舉後,被台南市交通局依規定重罰1萬2000元罰鍰並須參加道安講習。杜男不服提告,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審理後認為,掉落物僅是一枚輕軟的口罩,並未造成實質危險,交通局未考量情節輕重「機械式」開罰已違反比例原則,撤銷原處分,全案確定。

貨車飛出1枚口罩 駕駛慘吞破萬罰單

判決書指出,杜姓男子114年5月3日上午6時許,駕駛自用小貨車行經台86線西向東處,後車斗載運一輛腳踏車,手把上懸掛1枚口罩因未固定妥當,隨風飛起掉落至後方路面。事後經民眾提供行車紀錄器檢舉,台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據此逕行舉發。

台南市交通局審理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對杜男裁處1萬2000元罰鍰,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杜男不服,主張口罩僅為個人隨身物品而非「貨物」,且一枚口罩危險性極低,原處分開罰金額過高,提起行政訴訟但遭一審駁回,上訴至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法官打臉交通局:未審酌輕重屬裁量怠惰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高等庭法官勘驗採證光碟後指出,口罩既附隨於載運的腳踏車上,客觀上確實屬於「裝載之貨物」,杜男未妥善固定導致掉落,確實構成違規要件。

不過法官認為,杜男掉落的僅是「1枚口罩」,體積小且質地輕軟,隨風飛落並未妨礙後方駕駛人視線,也未產生具體危險。交通局未考量該案屬於「非典型」的輕微情節,僅因違規地點在快速道路就「機械式」套用統一裁罰基準表重罰1萬2000元,屬於裁量怠惰並違反比例原則。

最終,高等行政訴訟庭判決廢棄一審原判,撤銷免罰1萬2000元及免除道安講習的原處分,並裁定台南市交通局應負擔並給付杜男一、二審訴訟費用共計1050元,全案不得上訴。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我從此不管了⋯放手2300萬教育基金!弟陳致中引用「4詩句」心疼陳幸妤
趙建銘搞花招⋯「鍘美藝術節」挺陳幸妤!流水席菜色、金額、細節全曝光
喊同胞、歸於故土⋯挨罵「統戰鵝肉」慘吞1星 業者祭折扣:政治歸政治
不叫孩子的媽!陳幸妤自爆趙建銘「1字」稱呼:她她她,哪個她?

你可能也喜歡這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