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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里長候選人涉賄選 請吃豆花10萬交保

發佈時間2026.09.15 21:09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9.16 00:00 臺北時間

新北市泰山區一名陳姓里長候選人,近期涉嫌透過舉辦「父親節義剪活動」名義,免費提供里民剪髮服務及價值約50元的豆花,藉此尋求選民支持,遭到檢舉賄選。新北地檢署接獲情資後,於14日指揮專案小組搜索陳男住處,並傳喚相關人員共11人到案說明。檢察官複訊後,認定陳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犯罪嫌疑重大,諭令以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檢方對此嚴正呼籲,選舉應回歸政見與理念的良性競爭,任何以贈送財物或提供免費利益換取選票的行為,皆已觸法,檢方將持續嚴查賄選,維護選舉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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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里長候選人請吃價值50元的豆花涉及賄選。(圖/示意圖、資料照)

新北市泰山區1名陳姓里長候選人,為了尋求里民支持,在選區以舉辦「父親節義剪活動」為名,提供免費剪髮、招待部分民眾每份價值約50元的豆花涉嫌買票賄選,新北地檢署接獲情資後,昨天(14日)指揮警、調前往陳姓里長參選人住處搜索,通知陳男及相關證人共11人到案,複訊後諭知以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新北檢表示,日前接獲情資,泰山1名陳姓里長候選人為尋求選民支持,涉嫌在選區以舉辦「父親節義剪活動」為名,提供免費剪髮,並招待部分民眾豆花(每份價值約新臺幣50元),以此方式賄選,檢方接獲相關情資後,由檢察官方鈺婷指揮新北市刑大隊組成專案小組,昨日前往陳姓里長參選人住處執行搜索,並通知陳男及相關證人共11人到案說明,複訊後認定陳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交付賄賂,而約其投票權為一定行使之罪嫌,犯罪嫌疑重大,諭知以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其餘人員均請回。

新北檢呼籲,選舉應回歸候選人政見、理念及服務能力的良性競爭,任何藉由贈送財物、提供免費服務或其他利益爭取選票的行為,均可能觸犯選罷法相關規定。選舉期間,新北檢將持續密切掌握各類賄選情資,以防任何可能影響選舉公正之不法行為。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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