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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典霖涉賄選當庭逮捕聲押 國民黨發聲了

發佈時間2026.09.17 10:41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9.17 12:30 臺北時間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今年6月在議會宴請溪湖鎮民眾餐敘,引起爭議,檢調16日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認為謝典霖與其父母謝新隆、鄭汝芬均涉犯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當庭逮捕並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對此,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今(17)日表示,檢方應說清楚啟動偵辦的依據為何?尊重司法,但法院判決確定前必須堅守無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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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表示,檢方應說清楚啟動偵辦的依據為何?(圖/記者陳思妤攝影)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今年6月在議會宴請溪湖鎮民眾餐敘,引起爭議,檢調16日持搜索票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檢方認為謝典霖與其父母謝新隆、鄭汝芬等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當庭逮捕並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對此,國民黨文傳會主委陳以信今(17)日表示,檢方應說清楚啟動偵辦的依據為何?尊重司法,但查賄沒有藍綠,絕不應淪為任何政黨打擊政治對手的政治打手。

謝典霖今年6月間在縣議會內席開十多桌宴客,遭檢舉是為其表姑、國民黨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布局輔選,當天國民黨彰化縣長參選人魏平政也出席。

彰化地檢署分案由檢察官偵辦,並指揮彰化縣調查站向彰化縣議會調取相關資料後,持搜索票到謝典霖等人9處住居所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經過檢察官訊問,認為被告謝新隆、鄭汝芬、謝典霖及劉姓服務處幹部、黃姓秘書等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當庭逮捕並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

其他7名共犯,包括表姑、溪湖鎮長參選人陳貞妃均認涉犯罪,惟尚無羈押必要,分別以3萬元至10萬元交保,其餘選民近10人則請回。

針對謝典霖等人遭檢方聲押,陳以信質疑,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吳音寧公開指控後,彰化地檢署隨後分案偵辦,檢方應說清楚啟動偵辦的依據為何?究竟是掌握具體事證,還是政治人物一指控檢調就出手?

陳以信強調,國民黨尊重司法,但法院判決確定前必須堅守無罪推定。查賄沒有藍綠,司法更不能有顏色,檢調應以一致標準辦案、謹守政治中立,絕不應淪為任何政黨打擊政治對手的政治打手。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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