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17)日預告修正《勞工請假規則》第2條、第12條草案,將勞工法定婚假由原先的8日大幅延長至14日,正式展開【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中婚孕產育各階段友善政策的第一步,支持勇於追求幸福的年輕世代,有更充裕時間籌備婚禮與新成家事宜。勞動部表示,本次修正草案將勞工婚假比照軍公教延長至14日,完成預告程序後會盡速進行發布法制作業,並預定10月1日正式上路。新制上路後,登記入籍結婚的新人均可向雇主依法申請14日婚假;而在新舊規定銜接過渡期,若在新制上路前已登記結婚,於結婚登記之日前10日起3個月內(或經雇主同意延長到1年內),原婚假8日尚未請休完畢之新人,因仍處於得請婚假之法定請求期間,婚假日數同樣適用新法規定由8日延長到14日,提供新婚勞工充裕時間籌劃婚事與蜜月假期。
針對產業界關注的用人與給假支出,勞動部補充說明,依現行勞動法令規定,婚假期間雇主應照常給付工資。為有效減輕企業因增加婚假天數所衍生之額外薪資負擔,本次修正特別規劃完整經費配套機制,針對法定增加的第9日至第14日婚假工資,雇主於先行給付勞工之後,均可全數向勞動部申請薪資補助,展現政府支持並攜手企業共同打造結婚成家友善職場的具體決心。勞動部指出,相關工資補助的實施辦法、申請資格及標準化行政作業流程,將於後續《勞工請假規則》完成修正並正式發布時一併對外公告,使事業單位在遵循法規給假之際,亦能無縫申領工資補助以維持正常營運成本。
勞動部最後強調,面對少子化與高齡化挑戰,期盼藉由本次修正法規增加法定婚假日數,並搭配政府補助薪資等雙軌配套措施,積極推動企業打造兼顧工作職涯與家庭幸福之優質勞動環境。除了第一階段將婚假延長至14日之外,政府目前正同步積極推行【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中,涵蓋懷孕、生產與育兒各階段之友善職場配套措施,後續將持續從新婚懷孕階段一路落實至養育子女的職場支持體系,透過法制健全化與多項實質政策誘因,全面強化國內勞動市場的家庭友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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