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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典霖涉餐敘賄選 律師:檢方有備而來

發佈時間2026.09.17 12:52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9.17 15:00 臺北時間

黃帝穎律師指出,彰化地檢署持搜索票到議長謝典霖等人9處住居所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經過檢察官訊問,認為被告謝新隆、鄭汝芬、謝典霖及劉姓服務處幹部、議會法制室主任黃于賓等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99 條第 1 項之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當庭逮捕並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

彰檢偵辦彰化縣議長謝典霖在議會宴客案,昨天通知約20人到案說明,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謝典霖及其父母等5人涉犯公職人員選罷法投票行賄等罪嫌,有逃亡、勾串之虞,當庭逮捕聲押。黃帝穎律師說,支持檢察官打擊犯罪嚴查賄選!他點出關鍵,法院裁准搜索議長住所,代表檢察官有備而來才能以證據說服法院裁准搜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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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議長謝典霖。(圖/翻攝自謝典霖臉書)

黃帝穎律師指出,彰化地檢署持搜索票到議長謝典霖等人9處住居所搜索,並查扣相關證物。經過檢察官訊問,認為被告謝新隆、鄭汝芬、謝典霖及劉姓服務處幹部、議會法制室主任黃于賓等人均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99 條第 1 項之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當庭逮捕並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

國民黨瞎扯檢調政治打手,簡直法盲!黃帝穎律師說,國民黨發言人竟稱,吳音寧公開指控後,彰化地檢署隨後分案偵辦,檢方應說清楚啟動偵辦的依據為何?究竟是掌握具體事證,還是政治人物一指控檢調就出手?絕不應淪為任何政黨打擊政治對手的「政治打手」。

檢察官蒐證嚴謹才可能說服法院裁准搜索議長,國民黨不懂刑事訴訟法,簡直法盲。黃帝穎律師進一步說明,依據「刑事訴訟法」,搜索在強制處分程序上,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經法院裁准搜索票,方得執行搜索。

司法實務上,檢方偵辦議長賄選案通常列為矚目案件,檢察官必然嚴謹偵辦及蒐證,才可能說服法院裁准搜索。黃帝穎律師表示,國民黨瞎扯檢調政治打手,竟對刑事訴訟法全然無知,簡直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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