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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偷吃25年!小三裸照曝光一起賠20萬

發佈時間2026.09.18 17:16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9.18 19:30 臺北時間

台南一名結縭49年的妻子,長期照料患病丈夫與長輩,未料丈夫竟背著她發展長達25年的婚外情。妻子因發現丈夫與小三互傳親密照及同遊日本,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雖然丈夫辯稱是因健康因素才請對方陪同出國,但法院認為兩人互動已逾越社交界線,侵害配偶權益,最終判決丈夫與小三須連帶賠償20萬元。此案凸顯儘管通姦除罪化,但侵害配偶權仍需負擔民事賠償責任,法界提醒民眾應謹守婚姻界線,以免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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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丈夫、照顧公婆,換來的卻是丈夫長達25年的婚外情。(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照顧丈夫、照顧公婆,換來的卻是丈夫長達25年的婚外情,台南一名女子與丈夫結婚49年,丈夫長期有慢性病,她不僅照料丈夫,還曾為照顧失智、中風及洗腎的長輩離開職場,沒想到丈夫早年到高雄工作時認識另一名女子,這段關係竟一路延續多年,最後還被妻子抓到親密照片,鬧上法院。

判決指出,這對夫妻結婚多年,丈夫患有多項慢性疾病,妻子長期負責照顧家庭與家人。丈夫約在民國88年間到高雄工作後,與另一名女子認識並持續往來,夫妻感情也因此逐漸出現裂痕。雙方後來協議分居,但丈夫與女方的關係並未因此完全斷開。之後兩人甚至一起前往日本旅遊,妻子進一步發現丈夫與對方互傳裸露及擁抱、親吻等親密照片,認為已明顯超出一般朋友交往界線,因此提告求償100萬元。

丈夫則辯稱,夫妻早已沒有感情,自己晚年希望過得輕鬆,也強調與女方沒有同居,至於一起出國,則是因自己有糖尿病等疾病,擔心旅途中突然發生狀況,才請對方陪同。不過法院審理後認為,丈夫與女方之間的互動已逾越一般異性朋友的正常社交範圍,足以侵害妻子的配偶身分法益,因此認定兩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法院最後綜合雙方身分、經濟狀況及侵害程度等因素,判丈夫與女方連帶賠償妻子20萬元,全案也讓這段長達25年的婚外關係正式浮上檯面。台灣目前通姦行為已不再構成刑事犯罪,但配偶權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仍可能成立。實務上,若有擁抱、接吻、單獨同宿等明顯逾越一般社交界線的行為,法院仍會依個案證據判斷是否侵害配偶身分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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