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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2貨車碰撞!目擊駕駛崩潰:塞30分鐘

發佈時間2026.09.27 11:58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9.27 14:3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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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1號南向366.9公里處,高雄市苓雅路段,昨天(26日)上午發生車禍事故;車禍導致貨車車頭全毀,載運的10箱水掉落路面,耗時約將近1小時才排除,1名駕駛輕傷,有目擊駕駛路過,崩潰PO文,南下高雄路段,沒想到是因為散落的水塞了3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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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1號南向366.9公里處,高雄市苓雅路段,昨天(26日)上午發生車禍事故。(圖/翻攝畫面)

國道1號南向366.9公里處,高雄市苓雅路段,昨天(26日)上午發生車禍事故;車禍導致貨車車頭全毀,載運的10箱水掉落路面,耗時約將近1小時才排除,1名駕駛輕傷,有目擊駕駛路過,崩潰PO文,南下高雄路段,沒想到是因為散落的水塞了30分鐘。

經查,44歲張姓男子駕駛小貨車昨天(26日)上午11時35分行經國道1號南向366.9公里處,疑因變換車道不當,擦撞44歲李姓男子駕駛的大貨車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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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耗時約將近1小時才排除。(圖/翻攝畫面)

事故導致,貨車載運的10箱水掉落路面,貨車車頭全毀,事故導致道路壅塞,肇事的張男也受傷,駕駛都無酒駕情事,現場於中午12時26分排除,全線恢復正常通車。

由於正值連假期間,出遊車潮眾多;有其中一名,目擊駕駛PO文,南下高雄路段,沒想到是因為散落的水塞了30分鐘。

警察呼籲,用路人,「變換車道不當」為高速公路事故常見的肇事因素,違反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4款之規定開罰,處汽車駕駛人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警察提醒,用路人開車變換車道時除使用方向燈提醒鄰車外,並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與間隔,以避免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及其他用路人之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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