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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男北車隨機狠踹3歲女童  一審判刑5月

發佈時間2026.09.29 18:12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9.29 19:30 臺北時間

文
41歲男子李坤瑞於台北車站大廳隨機攻擊路人,不僅踢踹陳姓男子,更對一名3歲菲籍女童揮打並狠踹背部,引發社會譁然。台北地檢署依傷害罪與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將其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台北地院29日一審宣判,傷害罪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對兒童傷害罪則判刑5個月。此案凸顯公共場所安全隱憂,李男惡劣行徑不僅造成女童身心受創,更嚴重損害台灣國際形象,引發遊客恐慌,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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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男在北車大廳出腳狠踹菲律賓籍3歲女童遭逮,一審判刑。(圖/資料畫面)

 

41歲男子李坤瑞被控在台北車站大廳無故攻擊一男子後,又動手揮打一菲律賓籍3歲女童,還不斷以腳踢踹,被依傷害等罪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台北地方法院29日一審宣判,傷害罪部分,判處李男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部分,判刑5月。可上訴。

根據起訴,4月25日下午,李男在台北車站大廳,先是無緣無故隨機攻擊一陳姓男子,以腳踢陳男腹部。再對一名路過的菲籍女童動手揮打,再以腳狠踹女童,女童倒地,李男還又以腳踢踹女童背部,連女童的母親差點也遭李男攻擊,幸好熱心民眾上前攔阻,待警方抵達,將李男壓制在地。

李男的行徑,造成女童背部、臉部都受傷,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李男犯2項傷害罪,難認有殺人犯意,依法起訴。又李男行徑嚴重傷害台灣形象,引發遊客恐慌,受害女童飽受身心創傷,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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