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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委擬提案「鞭刑入法」 行政院回應了

發佈時間2026.10.01 15:44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10.01 17:3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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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國民黨團擬於立法院新會期提案,將鞭刑納入重大性暴力、虐童及毒駕等犯罪刑罰,行政院今日回應表示,鞭刑涉及殘忍與不人道處遇,違反國際人權兩公約,社會意見分歧,仍需審慎研議。法務部則強調,現已全面提高重大犯罪刑度,並針對虐童致死、毒駕等重罪推動不得假釋及修法嚴懲,積極防制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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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主持院會後記者會。(圖/行政院提供)

國民黨前力推「鞭刑公投」,但遭到中選會否決,國民黨立法院黨團預告將於立法院新會期提出刑法修正草案,針對重大性暴力、毒駕、兒虐及重大加重詐欺等犯罪,納入鞭刑。對此,行政院今(1)日援引中選會先前說法,稱鞭刑違反兩公約,尚需審慎討論與研議;法務部則強調,現已全面提高重大犯罪刑度。

針對國民黨團推動鞭刑入法,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在院會後記者會回應,行政院長卓榮泰備詢時曾指出,相關法案到現在社會上還有非常多對立意見,以及關於人權的討論。

李慧芝提到,中選會之前針對鞭刑公投案時,援引「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七條規定,強調「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或侮辱之處遇或懲罰」,也說明鞭刑是以公權力對受刑人直接施加肉體痛苦的身體刑,多數國家認為是殘忍、不人道且侵害人性尊嚴的刑罰,有違兩公約施行法。政院認為尚需審慎討論與研議。

法務部檢察司主任檢察官李宗翰說,有關重大犯罪,法務部已全面提高處罰密度。有關虐童致死及重大詐欺,先前立法院已修正通過刑法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相關條文,同樣全面提高處罰刑度。

李宗翰指出,有關殺警及殺警未遂、虐童致死及致重傷,與毒駕及酒駕累犯於5年內再犯等特殊重大犯罪,草案規定均不得假釋。另外,毒駕加重刑責及車輛沒收部分,刑法修正草案都已經送請立法院審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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