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地面師」集團首腦蔡尚岳等人,被控與律師、里長、書記官等勾結,專挑過世獨居老人,以假遺囑向地政機關詐騙遺產,3年來詐得1億4千萬餘元。一審44名被告全被判有罪。高等法院二審針對律師蔡鴻燊、前書記官游立綸、前里長鄧長安、里長許政鎧部分宣判,蔡鴻燊維持一審刑度,重判25年。全案仍可上訴。
前書記官游立綸也維持一審刑度,判刑2年8月。前里長鄧長安改判刑2年6月,里長李政鎧改判刑3年4月。主嫌蔡尚岳及王煜堤則另案審結。
高院法官認為,蔡鴻燊上訴後仍否認犯行,其身為律師兼民間公證人,對代筆遺囑之法定要件、效力及地政登記實務自應知之甚詳。卻在短期內連續辦理多件立遺囑人已死亡後始提出之見證人聲明書認證。
包括案件來源、人員組合及運作模式高度雷同,且多次出現相同見證人反覆參與不同遺囑案件、同一案件製作不同版本遺囑、見證人明顯不知文件內容、事後反悔或否認見證事實等異常情形,卻都未能合理查證或處理,反持續配合辦理認證,其所為顯與一般善良職業公證人應有之注意義務不符。
又在其事務所內扣得與各案件對應之「記事」、「劇本」等資料,並有與蔡尚岳等人間的通訊內容、自身偵查中供述、分潤筆記、簽收文件及共犯證述等相互勾稽,足認其並非單純居於形式認證地位,且已知悉相關文件內容虛偽及其犯罪目的,其否認犯行不足採。依法判刑。
根據一審判決,主嫌蔡尚岳於2021年4月、5月間,因時任新北市永和里里長鄧長安告知,有里民遺產無人辦理繼承,遂與妻子林緻菱、許政鎧等人,以偽造遺囑方式,於同年8月間成功詐得里民遺產。之後又勾結蔡鴻燊,由蔡鴻燊協助認證,成功詐得另位里民遺留的存款及不動產合建後所能分得之利益。
蔡尚岳食髓知味,再與有查詢被繼承人戶政資料管道的王煜堤合謀,持續詐取被繼承人遺產,並要求公司鄭姓員工等人,以台北市政府地政局未辦理繼承登記專區之列管名冊為案源,透過駱勁達、游立綸等人確認被繼承人的戶籍資料與出入境資料,再由員工實地勘查被繼承人遺留的不動產後,篩選出可下手的目標,尋覓配合擔任代筆遺囑「受遺贈人」、「見證人」之人,配合蔡鴻燊完成代筆遺囑及聲明書認證。
待員工持不實遺囑、聲明書等文件辦理不動產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宜,便由蔡尚岳、王煜堤於得手後主導不動產處分事宜,要妻子林緻菱等人負責記帳和分派犯罪所得,詐得至少5筆遺產。
全案總計蔡尚岳等人共詐得1億4千萬餘元。2023年3月間,蔡尚岳因他案入獄,王煜堤等人竟還想複製先前手法,詐取劉姓、王姓被繼承人的遺產,所幸並未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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