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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市里長候選人送「大禮包」拉票 下場慘

發佈時間2026.10.08 10:22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10.08 12:0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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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林姓里長參選人涉嫌以價值約700元的花生油、米粉及罐頭等民生物資送禮買票,尋求選民支持。檢警獲報後組成專案小組,兵分多路帶回參選人及相關證人偵辦,並查扣涉案禮品。檢方複訊後,認定林男違反選罷法嫌疑重大,諭令3萬元交保候傳,檢方也呼籲候選人切勿以身試法,共同守護乾淨選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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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林姓里長候選人用「民生用品」討好選民,涉及賄選。(圖/翻攝自新竹地方檢察署臉書)

新竹市一名林姓里長參選人涉嫌「送禮買票」,準備了價值約700元的花生油、米粉及鮪魚罐頭等禮品登門拉票。檢警接獲線報展開追查,兵分多路約談林姓參選人、選民及證人共4人到案,檢方複訊後,認定林男涉犯選罷法罪嫌重大,諭令3萬元交保候傳。

據了解,新竹地檢署日前掌握情資,指出該名林姓里長參選人為求勝選,涉嫌在9月26日帶著大批民生物資前往轄區選民家中,當場送上花生油、白米、米粉、鮪魚罐頭、巧克力粉、鹽、砂糖以及泡麵等整袋禮品,價值共計約700元,藉此尋求選民支持,涉嫌對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賄賂。

檢察長柯宜汾獲報後高度重視,指示主任檢察官洪松標統籌,並由承辦檢察官賴佳琪指揮新竹市調查站、新竹市警局第一分局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昨日將林姓參選人、收受禮品的選民以及2名相關證人帶回訊問,並同步查扣涉案的柴米油鹽禮品等關鍵證物。

經檢方複訊後,認為林姓參選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雖然具備羈押原因,但考量相關證人均已到案、事證交代明確,認定無羈押必要,最終諭知以3萬元交保候傳。

新竹地檢署嚴正呼籲,選票代表選民對地方事務的託付,絕不能成為餽贈利益的交換工具,參選人應提出具體政見爭取認同,切勿心存僥倖藉人情往來之名行賄選之實。檢方強調將秉持「毋枉毋縱」原則積極查賄,民眾若發現疑似賄選行為,請務必保存事證踴躍檢舉,共同守護乾淨選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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