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黃姓男子涉嫌於近日虐殺保育類野生動物黑眉錦蛇、一般類野生動物紅斑蛇、雨傘節、大頭蛇、臭青母,還將數張蛇類屍體及燒蛇的照片發布在臉書上,此舉引發網友炸鍋,紛紛在社群轉發,還有不少人向相關單位檢舉,更引發民代關注。
據黃男臉書,他在10月連日發出殺蛇的照片,還在貼文寫下「抓到了」、「蛇整隻都是毒,不要吃燒掉就好」、「又一隻」相關貼文,引發網友留言撻伐,但她仍不為所動,甚至回嗆網友,「你們廢話真的很多。看你們的姓氏就知道是沒人要的姓氏。」
立委郭昱晴接獲陳情,在社群「Threads」發文,本案經檢視黃男的臉書貼文,自10月11日起發布數張蛇類屍體及燒蛇的照片,包含保育類野生動物黑眉錦蛇、一般類野生動物紅斑蛇、雨傘節、大頭蛇、臭青母。
文中提及,此舉可能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7條、第18條、第41條、第49條,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最高可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林保署將檢具相關資料移請保七總隊查處。
嘉義市議員顏翎熹回應相關網友留言,並表示已向嘉義市政府建設處反映並了解相關法規,黑眉錦蛇屬於保育類野生動物,非法宰殺涉及刑事責任;王錦蛇、紅斑蛇及雨傘節雖屬一般類野生動物,任意獵捕或宰殺也可能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依法可處罰鍰。
顏翎熹說,建設處已著手向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七大隊了解案件受理情形,後續也將視調查進度配合協助。更強調,即使是具有毒性的蛇類,也不應任意捕殺,遇到蛇類應優先尋求專業單位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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