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media
時事

滿州路邊宰鹿!墾管處抓包先開罰再查

發佈時間2026.10.25 13:45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10.25 15:30 臺北時間

文
屏東滿州鄉港口村傳出民眾在路旁宰殺梅花鹿,墾管處獲報後會同保七總隊將涉案的64歲宋姓男子帶回。宋男供稱梅花鹿是遭車撞死才撿回處理。墾管處目前已依違反《國家公園法》裁處3000元罰鍰,至於死因究竟是路殺還是人為獵捕仍待檢警進一步鑑定。墾管處呼籲,民眾若在園區內發現野生動物遺骸,應維持原狀留在自然環境中,切勿任意搬移或私自取走,以免觸法受罰。

 

AMP不支援此功能,請 點擊連結觀看完整內容
滿州港口村驚見男街頭宰殺梅花鹿!辯稱「撿路殺死屍」引犬隻圍觀,墾管處先依國家公園法開罰3千。(圖/翻攝畫面)

 



屏東縣滿州鄉港口村傳出民眾在路旁宰殺梅花鹿,民眾拍攝影像顯示,有男子在道路旁持刀處理鹿屍,墾管處獲報後,會同保七總隊前往處理,並將涉案的64歲宋姓男子帶回釐清,宋男供稱,該梅花鹿在港墘大橋附近遭車撞擊死亡後才撿回,墾管處已先依違反《國家公園法》裁處3000元罰鍰,全案正在釐清中。

墾管處表示,該梅花鹿死因究屬路殺或人為獵捕仍待檢警鑑定,依規定,於國家公園區域內狩獵動物或捕捉魚類,違反《國家公園法》第13條,可處3000元罰鍰;若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最高可處200萬元罰鍰;如涉及非法持有槍械,則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併科700萬元以下罰金。

 

AMP不支援此功能,請 點擊連結觀看完整內容
目前墾管處與保七總隊正在釐清宋男是否非法獵捕。(圖/翻攝畫面)

 

墾管處指出,參考過往處置案例,民眾若僅取走確認已死亡動物之頭顱或骨骼,法律上並未構成違法,呼籲民眾若於園區內發現野生動物遺骸,應維持原狀留於自然環境,切勿任意搬移或取走,墾管處後續將協同滿州鄉公所及港口村社區加強宣導,以維護園區生態秩序。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 舍房當刑堂!屏東看守所惡男逼獄友打手槍、吃排泄物 下場曝光
. 阿蓮駕訓班爆偷拍!教練廁所偷拍…孕婦嚇壞「嚴重宮縮」急送醫待產
. 黑吃黑劫300萬釀追撞!18歲男稱養家求緩刑 高雄高分院打臉原因曝
. 放話找人被看破手腳!前夫遭岳父酸「虛張聲勢」 法官認虛張聲勢判無罪

你可能也喜歡這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