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傳播女子小芬(化名)前往飯局陪侍後,被男客帶到新竹某汽車旅館,期間小芬遭3名男客毆打、性侵、猥褻,過程被錄下不雅影片,甚至還被對方持西瓜刀砍傷,小芬遭拘禁11個小時才獲釋。3名涉案男子刑事被判有罪後,小芬另對3男提出民事求償共2150萬元。桃園地院審理後,判3男須賠償209萬元。
小芬主張,2021年11月14日,透過傳播公司至桃園一處招待所從事飯局陪侍,莊姓男客以談生意為由,邀她前往新竹市訪友,15日上午抵達新竹某汽車旅館,江姓、廖姓於當天晚間先後抵達,莊男等3人分別對小芬施暴,毆打其頭、臉部,並把她壓在按摩床上性侵得逞。16日凌晨,開車把小芬押到桃園招待所後,又對她毆打、腳踹,並持西瓜刀揮砍小芬左手臂,導致她穿的Gucci外套遭劃破毀損,。
小芬控訴,遭3男剝奪行動自由控制長達11小時,期間陸續數次遭性侵、毆打,為了掩飾惡行避免經紀人懷疑,對方還拿她的手機轉帳給經紀人抽成費用1萬8000元,她因此身心受創,與陌生人交流便會感到極度恐慌,只好辭去招待所陪侍工作,對3人求償侵權加精神撫慰金1700萬元,以及45個月不能上班、約450萬元的工作損失。
桃園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原告因此不能工作部分,難認定她事發前有經常性、穩定性從事陪侍工作,亦難認其確實每月有工作收入且高達10萬元以上,原告就此亦未提出其他證據,請求450萬無理由。侵權行為、精神慰撫金、醫療費及財產損失部分,合計應以209萬餘元較為合適。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 嘉義自焚男身分曝光!疑長期繳不出房租輕生 高中兒住校聞訊崩潰
. 嘉義朴子驚傳命案!男引火自焚悽慘嚎叫 全身燒焦趴地亡
. 台11線重大事故!小客車猛撞路樹斷成兩截 驚悚畫面曝光
. 騎士墜五楊高架亡!海大畢業剛應徵上日月光 父控警追車害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