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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抓了?北檢起訴詐欺犯沒附證據 法官轟:真的什麼都沒有

發佈時間2024.01.17 11:53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4.01.17 12:30 臺北時間

日前台北地方法院受理一件詐欺起訴案件,開庭審理前卻發現檢察官送來的資料中,竟然沒有附上犯罪相關的證據,然而緊急連繫後,檢方僅送來1片「光碟」,沒有列印紙本就算了,卻還是缺漏被告供述、被害人指述、告訴人指訴及匯款明細等。法官傻眼,裁定檢察官應補正起訴書證據,裁定理由還強調「沒錯!真的什麼都沒有!」,引起法界熱議。



台北地院裁定指出,經檢視檢察官移送卷證資料,卷內除有起訴書正本、被告前科資料及相關前案判決列印資料外,其餘證據資料付之闕如,還補充強調「沒錯!真得什麼都沒有!本院還一度誤以為卷證於移送過程缺漏,才以電話詢問偵查承辦股書記官,經確認本即無任何證據資料在卷,此有公務電話紀錄可憑」。



而法院電話通知偵查書記官轉達檢察官補正,檢方捕來「光碟」1片,可能是因匆忙之故,檢察官連紙本都未列印,本院雖然可以幫忙列印紙本,但經檢視該光碟內容,僅有起訴書證據清單欄,所列部分證據的電子檔案,其他證據如被告供述、被害人指述、告訴人指訴、監視器畫面翻拍照片、匯入帳戶的交易明細,仍以缺漏。



法院指出檢察官就被告犯罪事實應負舉證責任,並指出證明的方法,法院在第一次審判期日前,認為檢方的證明方法顯不足認定被告有犯罪可能時,應裁定通知檢察官補正。而此案檢察官的證明方法顯不足認定3名被告涉有共同詐欺取財及洗錢犯嫌,如果檢察官逾期未補正,法院將裁定駁回部分起訴。對此北檢表示,應為送卷疏漏及院檢聯繫過程發生誤解所造成,收受裁定後將儘速依規定補正卷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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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TVBS新聞網》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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