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男子小智(化名)與陸籍女子(阿霞)23年前在日本結婚,不曾想結婚5天後,阿霞便離家出走不知所蹤,丈夫苦尋不著只能獨自返台。由於妻子生死不明已逾20年,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台北地院審酌後也認為他們已無婚姻之實,准許2人離婚。
據判決,小智與阿霞2001年11月6日在日本結婚,隨後同年12月17日進行結婚登記,但新婚生活並未持續太久,阿霞在婚後第5天突然離家,自此失去蹤跡再也沒有任何音訊,小智四處尋找,最終仍一無所獲,於是在2003年4月回到台灣,但阿霞也未來到台灣與他同住,生死不明已逾20年,因此小智主張,2人婚姻有名無實,已難以繼續維持,故而向法院訴請離婚。
法官審理時,依戶籍謄本、2人結婚登記資料、雙方入出境報告,加上阿霞未在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述,勘信小智主張為真實,審酌阿霞婚後即失蹤,也未曾到台灣與小智共同生活,2人分居至今已逾20年,徒有婚姻之名,而無婚姻之實,顯見婚姻生重大破綻,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存在,且可歸責於女方,因此小智訴請判決離婚,即無不合,應予准許。
據判決,小智與阿霞2001年11月6日在日本結婚,隨後同年12月17日進行結婚登記,但新婚生活並未持續太久,阿霞在婚後第5天突然離家,自此失去蹤跡再也沒有任何音訊,小智四處尋找,最終仍一無所獲,於是在2003年4月回到台灣,但阿霞也未來到台灣與他同住,生死不明已逾20年,因此小智主張,2人婚姻有名無實,已難以繼續維持,故而向法院訴請離婚。
法官審理時,依戶籍謄本、2人結婚登記資料、雙方入出境報告,加上阿霞未在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述,勘信小智主張為真實,審酌阿霞婚後即失蹤,也未曾到台灣與小智共同生活,2人分居至今已逾20年,徒有婚姻之名,而無婚姻之實,顯見婚姻生重大破綻,有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存在,且可歸責於女方,因此小智訴請判決離婚,即無不合,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