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8)日中午12點20分,在台中市東區發生一起吊臂撞天橋的案件,28歲蘇姓男子開著一輛大貨車,疑似未將吊臂收起來,結果撞上天橋,使天橋的水泥塊脫落噴飛到對向車道,當場砸中21歲謝姓男子的白色轎車,讓駕駛嚇傻,也造成車損,所幸未釀成民眾傷亡。
這起案件發生在東區進化路與力行路口,當時蘇男的大貨車未將車斗的吊臂收起,導致吊臂撞擊天橋,天橋結構受損,造成水泥塊脫落,噴飛滾到對向車道,當場命中謝男的轎車,造成其車身鈑金有明顯的坑疤,所幸無人受傷。
當時也有民眾目擊案發當下,感到驚險萬分,且當時車上還載著嬰兒,所幸並未遭到波及。這起事故交由台中第三分局警方依規定處理。
第三警分局說明,大貨車駕駛涉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汽車裝載時,裝載整體物品有超重、超長、超寬、超高情形,而未隨車攜帶臨時通行證或未依規定路線、時間行駛,可處3000元以上到1萬8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這起案件發生在東區進化路與力行路口,當時蘇男的大貨車未將車斗的吊臂收起,導致吊臂撞擊天橋,天橋結構受損,造成水泥塊脫落,噴飛滾到對向車道,當場命中謝男的轎車,造成其車身鈑金有明顯的坑疤,所幸無人受傷。
當時也有民眾目擊案發當下,感到驚險萬分,且當時車上還載著嬰兒,所幸並未遭到波及。這起事故交由台中第三分局警方依規定處理。
第三警分局說明,大貨車駕駛涉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汽車裝載時,裝載整體物品有超重、超長、超寬、超高情形,而未隨車攜帶臨時通行證或未依規定路線、時間行駛,可處3000元以上到1萬80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