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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竟要女大生「肉償」 北檢男檢察官遭改判免職、降事務官

發佈時間2025.01.16 11:26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4.03 19:30 臺北時間

前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立儒2023年與女大生發生行車糾紛,但沒報警,反而以「做愛、開房間」為抵付賠償金的條件,遭女大生提出性騷擾申訴,監察院彈劾陳立儒,懲戒法院審理後,第一審判處罰俸3個月,今(16)日第二審判處免除檢察官職務,降轉為檢察事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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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TVBS新聞網》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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