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麵線糊店老闆,2022年8月違法雇用12歲的少女上夜班,被台中市勞工局查獲後,意外牽扯出性騷案外案,老闆曾以手觸摸少女屁股,還對她比出屁股形狀,更曾表示「因為她是晚輩,只有他可以摸」,對此,老闆則喊冤不知道少女僅12歲,摸屁股是「鼓勵她認真工作」,不過台中地院一審不採信老闆證詞,依《勞基法》處拘役50日、《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修正前性騷擾防治法》判4月,兩者皆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該麵線糊店老闆2022年8月13日起至2023年7月29日止,雇用未滿15歲的少女上15時至晚上23時的夜班,事件直到2023年8月9日,台中市勞工局前往檢查時才發現。此外,老闆還於2023年7月間,趁少女在工作時摸對方屁股,性騷擾得逞一次。
對此,老闆則辯稱,少女的外祖母在店裡多年,對方稱少女讀國三,換算已滿15歲,且經濟困難需要工作,加上少女媽媽也同意才錄取,至於摸屁股一事,是因為「我在場的時候,少女才會認真工作,我不在就偷懶,我拍她屁股是鼓勵她認真工作,且店內還有其他人在場,我是基於鼓勵心態」。
不過少女則主張,在打工時媽媽跟外婆都有向老闆表明年紀,老闆本人也親口詢問,她都回應12歲,同時少女強調,對老闆摸屁股的行為相當反感,老闆還曾比出屁股形狀,更表示「因為她是晚輩,只有他可以摸,他同事都不可以」。
台中地院一審時,認為老闆也有與少女年紀相仿的孫女,明知讀國三可能尚未滿15歲,卻未進一步確認,違反《勞基法》處拘役50日,至於摸屁股部分,老闆對於其他員工並未做過類似舉動,也沒有拍打過孫女臀部,認定老闆知道這個行為不妥,卻對少女性騷擾,犯行明確,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修正前性騷擾防治法》判4月,兩罪皆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該麵線糊店老闆2022年8月13日起至2023年7月29日止,雇用未滿15歲的少女上15時至晚上23時的夜班,事件直到2023年8月9日,台中市勞工局前往檢查時才發現。此外,老闆還於2023年7月間,趁少女在工作時摸對方屁股,性騷擾得逞一次。
對此,老闆則辯稱,少女的外祖母在店裡多年,對方稱少女讀國三,換算已滿15歲,且經濟困難需要工作,加上少女媽媽也同意才錄取,至於摸屁股一事,是因為「我在場的時候,少女才會認真工作,我不在就偷懶,我拍她屁股是鼓勵她認真工作,且店內還有其他人在場,我是基於鼓勵心態」。
不過少女則主張,在打工時媽媽跟外婆都有向老闆表明年紀,老闆本人也親口詢問,她都回應12歲,同時少女強調,對老闆摸屁股的行為相當反感,老闆還曾比出屁股形狀,更表示「因為她是晚輩,只有他可以摸,他同事都不可以」。
台中地院一審時,認為老闆也有與少女年紀相仿的孫女,明知讀國三可能尚未滿15歲,卻未進一步確認,違反《勞基法》處拘役50日,至於摸屁股部分,老闆對於其他員工並未做過類似舉動,也沒有拍打過孫女臀部,認定老闆知道這個行為不妥,卻對少女性騷擾,犯行明確,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修正前性騷擾防治法》判4月,兩罪皆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