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培諾米達幼兒園於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間爆出教保員毛畯珅性侵該園幼童,監委葉大華、田秋堇、紀惠容調查發現,台北市政府未依法落實行政調查及追蹤列管,未能督促教育與社政主管機關發揮跨局處協調聯繫合作,造成七大斷點導致案件漏接,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通過糾正北市府,並請北市府議處教育局及社會局主管人員。
培諾米達幼兒園教保員毛畯珅涉嫌對園內6名幼童強制性交、強制猥褻、拍攝及持有性影像,犯行時間長達1年,經台灣高等法院二審重判28年8月,社會震驚、輿論關注,檢警更溯源查出,毛畯珅於2021年10月至112年7月間,即在其母經營之托嬰中心、幼兒園及公共場所對多位幼童性侵、猥褻,並使用手機從旁拍攝,或偷拍性影像,目前已查知受害幼童計有39名,惡性重大,目前尚於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
監察委員葉大華、田秋堇、紀惠容調查指出,北市府自2022年7月接獲第一起通報案件起,即未依法落實行政調查及追蹤列管,又未能督促所屬教育與社政主管機關發揮跨局處間之協調聯繫及整合功能,造成七大斷點,導致案件漏接,後續更擴大衍生嚴重之幼童性侵案件,核有重大違失,除糾正臺北市政府並請議處教育局及社會局主管人員。
監院指出,北市教育局、家防中心接獲2022年首起疑似性騷擾、性侵害事件通報案,未遵循上述調查處理流程致發生下列七大斷點:
1.未入園稽查訪視,並於第一時間擴大清查。
2.未建立單一窗口,由不具幼教專業且未受過性平調查訓練的約聘人員自行觀看及摸索處理。
3.未依法落實行政調查提出調查報告。
4.未對行為人予以暫時停職處分或調整其職務等維護幼童權益之相關措施,以致再度發生機構內性侵害事件。
5.主管人員未掌握相關處理機制,監督不周。
6.家防中心未於篩派階段『第一時間』將嫌疑人相關資訊知會教育局
7.家防中心評估成立妨害性自主,社會局未主動聯繫教育局與家防中心積極追蹤後續處理情形,致使111年7月通報案件並無列管追蹤。
監委強調,北市府教育局相關主管人員未能掌握相關處理機制,亦未落實該局自訂之「作業要點」,任令重大校安通報案件僅由承辦人自行監看監視器畫面,且分層負責僅到專員即予決行,該校安通報單並曾簽會該局督察室及局長室,各級主管人員均無指示意見,導致市府調查過程諸多斷點,應負監督不周怠失之責,因此要求市府針對本院調查報告所指各項違失,重新檢討議處相關主管人員疏失責任。
監委另指出,依據檢警溯源調查,行為人毛畯珅於2021年10月至2023年7月間,即在其母經營之托嬰中心與幼兒園對幼童性侵、猥褻,並使用手機從旁拍攝過程,可查知身分的受害幼童已有39名惡性重大。然依北市府教育局行政調查結果,僅對2023年通報案件裁罰園內4名知情卻未一併通報負責人及主管機關的教保人員,對於2022年7月7日通報案件,並未落實查處有無教保人員知情卻未依法通報負責人及主管機關,請北市府對此重啟行政調查。
監院指出,毛畯珅涉嫌性侵害園內多名幼童,犯行時間長達1年,教育局二度接獲行為人性侵害幼童的重大事件後,遲未揭露案件資訊,媒體因《兒少權法》第69條規定戒慎報導,引發輿論質疑兒少權法變相包庇加害人,經查北市府未落實《兒少權法》第69條審議處理原則,並於公告裁罰資訊後於新聞稿妥適呈現,引發網路肉蒐及公審效應,核有未當,允應檢討改進。
培諾米達幼兒園教保員毛畯珅涉嫌對園內6名幼童強制性交、強制猥褻、拍攝及持有性影像,犯行時間長達1年,經台灣高等法院二審重判28年8月,社會震驚、輿論關注,檢警更溯源查出,毛畯珅於2021年10月至112年7月間,即在其母經營之托嬰中心、幼兒園及公共場所對多位幼童性侵、猥褻,並使用手機從旁拍攝,或偷拍性影像,目前已查知受害幼童計有39名,惡性重大,目前尚於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中。
監察委員葉大華、田秋堇、紀惠容調查指出,北市府自2022年7月接獲第一起通報案件起,即未依法落實行政調查及追蹤列管,又未能督促所屬教育與社政主管機關發揮跨局處間之協調聯繫及整合功能,造成七大斷點,導致案件漏接,後續更擴大衍生嚴重之幼童性侵案件,核有重大違失,除糾正臺北市政府並請議處教育局及社會局主管人員。
監院指出,北市教育局、家防中心接獲2022年首起疑似性騷擾、性侵害事件通報案,未遵循上述調查處理流程致發生下列七大斷點:
1.未入園稽查訪視,並於第一時間擴大清查。
2.未建立單一窗口,由不具幼教專業且未受過性平調查訓練的約聘人員自行觀看及摸索處理。
3.未依法落實行政調查提出調查報告。
4.未對行為人予以暫時停職處分或調整其職務等維護幼童權益之相關措施,以致再度發生機構內性侵害事件。
5.主管人員未掌握相關處理機制,監督不周。
6.家防中心未於篩派階段『第一時間』將嫌疑人相關資訊知會教育局
7.家防中心評估成立妨害性自主,社會局未主動聯繫教育局與家防中心積極追蹤後續處理情形,致使111年7月通報案件並無列管追蹤。
監委強調,北市府教育局相關主管人員未能掌握相關處理機制,亦未落實該局自訂之「作業要點」,任令重大校安通報案件僅由承辦人自行監看監視器畫面,且分層負責僅到專員即予決行,該校安通報單並曾簽會該局督察室及局長室,各級主管人員均無指示意見,導致市府調查過程諸多斷點,應負監督不周怠失之責,因此要求市府針對本院調查報告所指各項違失,重新檢討議處相關主管人員疏失責任。
監委另指出,依據檢警溯源調查,行為人毛畯珅於2021年10月至2023年7月間,即在其母經營之托嬰中心與幼兒園對幼童性侵、猥褻,並使用手機從旁拍攝過程,可查知身分的受害幼童已有39名惡性重大。然依北市府教育局行政調查結果,僅對2023年通報案件裁罰園內4名知情卻未一併通報負責人及主管機關的教保人員,對於2022年7月7日通報案件,並未落實查處有無教保人員知情卻未依法通報負責人及主管機關,請北市府對此重啟行政調查。
監院指出,毛畯珅涉嫌性侵害園內多名幼童,犯行時間長達1年,教育局二度接獲行為人性侵害幼童的重大事件後,遲未揭露案件資訊,媒體因《兒少權法》第69條規定戒慎報導,引發輿論質疑兒少權法變相包庇加害人,經查北市府未落實《兒少權法》第69條審議處理原則,並於公告裁罰資訊後於新聞稿妥適呈現,引發網路肉蒐及公審效應,核有未當,允應檢討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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