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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補習班疑虐童!女童臉一片瘀青 保母辯「口水巾壓到」:別驗傷

發佈時間2025.02.12 16:02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4.03 10:55 臺北時間

台南市北區一間補習班傳出疑似虐童案件,有家長在臉書社團PO文指出,年僅1歲多的女兒日前從補習班回家後,臉上突然出現大片瘀傷,家長詢問補習班的保母,對方聲稱是女兒自己趴在口水巾上才有印痕,但家長事後想想認為壓痕不應該出現瘀青的傷痕,質問補習班對方卻表示「不要驗傷,否則他們會完蛋」。

家長在網路上指控,表示女兒在台南北區一間補習班內疑似遭到保母虐待,本月4日上午8時45分時送達補習班,下午4時30分許前往接送,沒有證照的保母將女兒抱下來,表示:「她的臉是被口水巾壓到的」,但補習班的老闆娘卻又說稱趴睡在地墊上壓到的。但家長事後仔細查看,發現小孩子的臉部明顯是瘀青受傷,認為補習班並未據實相告,於是報警。網友透露,補習班還向她請求「拜託不要驗傷,不然我們會完蛋。」

台南市警五分局副分局長吳秉蒼指出,家屬發現孩童臉部有傷後,向台南市社會局反映,相關單位於2月6日會同警方至現場勘查。警方通知涉嫌人到案說明,並採集相關跡證積極偵辦,待全案釐清後,將依《傷害罪嫌及違反兒少福權法》送辦,行政究責部分另由市府主管機關依相關規定查處。

教育局指出,經查事發地並非立案補習班範圍,且對象為2歲以下嬰兒,屬疑似違法提供托嬰服務。教育局於接獲通報後立即會同社工前往稽查,確認並未經核准托嬰服務,社會局已依權責進行裁處。 

另外,該間補習班涉及違反經營非補習班業務,教育局將依《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25條規定處以停止招生處分3個月,並列入重點稽查對象。另負責人疑有違反兒少福權法損害兒童權益情事,後續將提送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進行認定,情節重大最重終身不得擔任補習班教育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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