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19歲魏姓男子去(113)年10月下旬利用母親手機,發送「大韓航空往首爾航班有炸彈」訊息至桃園機場公司客服信箱,客服專員接獲訊息立刻報警。警方循線請母子倆到案,魏男辯稱心情不好才犯案,全案依違反《民用航空法》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19歲魏男去年10月22日上午9時左右利用母親手機,向桃園機場公司客服信箱留言「大韓航空往首爾航班有炸彈」等字眼。桃機客服專員接獲後,立刻向航警局報案。
航警局獲報後,火速檢查大韓航空航班有無異狀外,更進一步查出網路留言訊號來源,確認是由羅姓女子手機撥出,追查發現為羅女兒子魏男所為。
警方循線請母子兩人到案,訊後將魏男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複訊時,魏男稱因心情不佳犯案,並坦承犯行,檢方依據航警局提供手機擷取畫面、桃機受理報案證明等資訊,認定違反《民用航空法》中散布危害航空安全不實訊息罪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19歲魏男去年10月22日上午9時左右利用母親手機,向桃園機場公司客服信箱留言「大韓航空往首爾航班有炸彈」等字眼。桃機客服專員接獲後,立刻向航警局報案。
航警局獲報後,火速檢查大韓航空航班有無異狀外,更進一步查出網路留言訊號來源,確認是由羅姓女子手機撥出,追查發現為羅女兒子魏男所為。
警方循線請母子兩人到案,訊後將魏男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複訊時,魏男稱因心情不佳犯案,並坦承犯行,檢方依據航警局提供手機擷取畫面、桃機受理報案證明等資訊,認定違反《民用航空法》中散布危害航空安全不實訊息罪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