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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涉貪案又一法官「重病請長假」 桃地院:審判長代理續審

發佈時間2025.04.01 17:00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5.04.01 17:30 臺北時間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嫌在任期內收賄,遭到檢方依貪污罪起訴。去(113)年10月14日負責鄭文燦案的合議庭審判長江德民因生病將請長假到退休。怎料,事後受命的法官廖奕淳近期也因重病住院,將申請長期病假。對此,桃園地院證實,未來將由刑14庭的審判長孫立婷實質代理。
 
先前負責鄭文燦案的合議庭審判長江德民去年10月14日因為生病緊急住院,並提出診斷證明稱有住院治療及休養一年必要。依規範將請假至今年10月,並主動請辭刑14庭審判長的職務,導致法院方需要臨時派任新的審判長,以因應日後的審理程序。

後續桃園地院以人工抽籤方式辦理分案,由廖奕淳法官擔任受命法官,審判長為江德民,陪席法官則為黃皓彥。怎料,近期廖奕淳法官因重病住院多時,等待近期取得具體醫囑的診斷證明後,將正式的申請長期病假。鄭文燦案未來將由刑14庭審判長孫立婷實質代理,並積極進行審理程序。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指控,在擔任桃園市長期間,因為「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涉嫌收賄500萬元,被檢方依違背職位收賄等罪起訴,被求處12年刑期。



鄭文燦今年2月24日第四度開庭,庭後其律師錢建榮稱,律師團不斷質疑許多證據的證據能力都沒有,其中該案是一個違法的另案監聽,並沒有在7天內呈報,且檢方不願意交出完整各歷次的案卷,導致無法做完整調查。

他認為,檢方應該先處理審判外的筆錄是否有證據能力,執政市長的證人筆錄被修改過太多次,只要是有利市長的部分,就被電話不斷詢問到不利市長為止。他質疑,法官感覺急於把準備程序完成,在龐大矚目案子裡,只有四次的準備程序太少,實際上還有很多疑點還可以在準備程序裡處理完。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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