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17)日上午9點37分,在台中市北區發生一起毀損案件,一名33歲的余姓男子搭乘家人所駕自小客車行經該路口時,疑因情緒不穩突開啟車門跳車,隨即於路口以徒手敲擊另一部紅色自小客車後離去,這輛紅色汽車的37歲王姓男駕駛,發現車身板金凹陷,立即報案,後續警方通知於男到案說明,王姓駕駛暫不提告,但警方針對其非法穿越車道行為依法開罰。
這起案件發生在崇德路與太原路口,當時余男搭乘家人所駕自小客車行經該路口時,疑因情緒不穩突開啟車門跳車,隨即於路口以徒手敲擊王男的汽車後離去,直到王男發現板金凹陷後,立即報案。
第二警分局調閱監視器影像釐清,並聯繫王男,他表示後續將對當事人求償,暫不提出毀損告訴。同時,警方針對余男非法穿越車道之違規行為,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3款「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以及第81條「在車輛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者」等規定予以掣單告發,分別處500元罰鍰。
第二警分局長鍾承志呼籲民眾,行車過程中請勿隨意開門或跳車,這不僅危險,也可能造成他人困擾或傷害;另若您或身邊親友近期有情緒困擾,請鼓勵尋求心理或醫療協助,社會資源可以提供支持與陪伴。
這起案件發生在崇德路與太原路口,當時余男搭乘家人所駕自小客車行經該路口時,疑因情緒不穩突開啟車門跳車,隨即於路口以徒手敲擊王男的汽車後離去,直到王男發現板金凹陷後,立即報案。
第二警分局調閱監視器影像釐清,並聯繫王男,他表示後續將對當事人求償,暫不提出毀損告訴。同時,警方針對余男非法穿越車道之違規行為,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3款「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以及第81條「在車輛行駛中攀登、跳車或攀附隨行者」等規定予以掣單告發,分別處500元罰鍰。
第二警分局長鍾承志呼籲民眾,行車過程中請勿隨意開門或跳車,這不僅危險,也可能造成他人困擾或傷害;另若您或身邊親友近期有情緒困擾,請鼓勵尋求心理或醫療協助,社會資源可以提供支持與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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