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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女嬰送托左大腿骨折!保母「在家都好好的」 社會局出手了

發佈時間2025.04.19 11:55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6.04.02 09:53 臺北時間

台南一位媽媽日前在社群平台痛心控訴,自己7個月大的女兒在保母托育期間,左大腿竟完全性骨折,需動手術並打石膏治療。家長事後向保母反應,但對方否認稱「在家都好好的。」台南市社會局接獲通報後介入調查,發現該名保母並未依法登記,將處以6000元至3萬元罰鍰,是否涉及不當對待,則仍待進一步評估。

這位媽媽表示,自去年11月起將女兒交由一名王姓保母全日托育,並於每周五晚間接回。4月11日接回時女嬰情緒異常、不斷哭鬧,換尿布時發現左大腿腫脹、癱軟,送醫後竟診斷為「完全性骨折」,須全身麻醉開刀治療。醫師研判此類傷勢需強大外力造成,媽媽懷疑女兒在保母家遭到不當對待。

媽媽事後向保母反應,但對方否認稱「不知道、沒發現,在我家都好好的,」也拒絕就賠償事宜溝通。媽媽難過表示,當時因懷有第二胎且行動不便,雖已察覺保母照顧方式有疑慮,正在尋找新的托育人選,但未能及時更換,導致女兒受苦。

台南市社會局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進行聯合稽查並由社工探視幼童。經查,王姓保母未完成合法登記即收託幼兒,已違反《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將處以6000元至3萬元罰鍰。若經「兒少保護醫療整合中心」進一步評估,認定幼童骨折屬於不當對待,保母將依《兒少法》加重裁處6萬至60萬元罰鍰,並得公布姓名。

社會局強調,所有居家托育工作者都必須向社會局辦理登記,取得證書後才能收托照顧兒童;也呼籲家長務必挑選領有政府核發證書的保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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