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區一名連姓男子因為母親問了一句「為何不工作」,竟持菜刀將母親頭顱剁下,被檢方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起訴,因連男被診斷患有思覺失調症,考量被害人家屬同時兼具加害人家屬身分,也希望訴訟盡快終結,家屬提出聲請不行國民參審程序,全案今(29)日審結,一審判處他17年有期徒刑,刑後監護3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3年7月4日下午,現年61歲的連男跟妻小與母親同住在新北新店,當天母親看不下去連男不去工作,責備了一聲說現年61歲的連男「為何不工作」,豈知連男竟趁84歲母親用餐時,竟先徒手勒斷母親舌骨,再狠心持2把菜刀砍到斷頸,直到頭身分離,被檢方依法起訴。
全案審理時,因連男根據醫院鑑定認為患有思覺失調症,另外家屬聲請不行國民參審程序,理由是被害人家屬同時兼具加害人家屬身分,也希望訴訟盡快終結。
法官審酌後,認為本案涉及人倫慘劇,量刑時可能涉及家庭成員的隱私,裁定回復一般法庭審判。今日判處連男有期徒刑17年,刑後令入相當處所監護3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3年7月4日下午,現年61歲的連男跟妻小與母親同住在新北新店,當天母親看不下去連男不去工作,責備了一聲說現年61歲的連男「為何不工作」,豈知連男竟趁84歲母親用餐時,竟先徒手勒斷母親舌骨,再狠心持2把菜刀砍到斷頸,直到頭身分離,被檢方依法起訴。
全案審理時,因連男根據醫院鑑定認為患有思覺失調症,另外家屬聲請不行國民參審程序,理由是被害人家屬同時兼具加害人家屬身分,也希望訴訟盡快終結。
法官審酌後,認為本案涉及人倫慘劇,量刑時可能涉及家庭成員的隱私,裁定回復一般法庭審判。今日判處連男有期徒刑17年,刑後令入相當處所監護3年。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