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南港警分局16日發生張姓警員酒駕自撞案件,分局後續自清調查,發現張員前一晚跟另外4名警員跑去酒店喝酒,雖然沒有接受不正當招待,但因涉足不妥當場所屬實,遭到記過懲處。張員部分則是一大過調離現職。
南港分局29歲張姓警員15日晚上跟另外4名警員餐敘後,跑到酒店續攤,經查雖沒有接受不正當招待,也沒有與特定對象接觸,但因涉足不妥當場所屬實,分局仍依規定各予記過一次,並提列教育輔導對象加強管考;至於酒駕的張員則被記一大過調離現職。
南港分局強調,針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均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絕不寬貸,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的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態度,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
南港分局29歲張姓警員15日晚上跟另外4名警員餐敘後,跑到酒店續攤,經查雖沒有接受不正當招待,也沒有與特定對象接觸,但因涉足不妥當場所屬實,分局仍依規定各予記過一次,並提列教育輔導對象加強管考;至於酒駕的張員則被記一大過調離現職。
南港分局強調,針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均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絕不寬貸,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的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態度,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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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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