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18歲的李姓磁磚工,與國小學妹短暫交往一個禮拜,竟然在朋友的住處,和學妹發生性關係,結果學妹在下個月確診「感染淋病」,女子的母親知道後氣壞,陪同女兒一起報案。此案經過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李男涉犯妨害性自主罪,但其和對方以50萬調解,判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5年。
李男和女子為國小學長、學妹關係,兩人短暫交往一周,去(113)年12月初,李男不顧當時學妹還未成年,竟然在朋友家中的房間裡,和她發生性行為,害學妹於今年1月初,確診淋病,光田綜合醫院通報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讓這件事情曝了光。
此案經法官審理,考量李男高中肄業、目前從事磁磚工人、每月收入2萬出頭、經濟情形普通、無須扶養親屬的生活狀況,表現悔改認錯的態度,且已與對方成立調解,以50萬調解,自民國114年7月起,於每月10日前給付5000元,至全部清償完畢止,如有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最後法官判李男有期徒刑3月,可緩刑5年。
李男和女子為國小學長、學妹關係,兩人短暫交往一周,去(113)年12月初,李男不顧當時學妹還未成年,竟然在朋友家中的房間裡,和她發生性行為,害學妹於今年1月初,確診淋病,光田綜合醫院通報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讓這件事情曝了光。
此案經法官審理,考量李男高中肄業、目前從事磁磚工人、每月收入2萬出頭、經濟情形普通、無須扶養親屬的生活狀況,表現悔改認錯的態度,且已與對方成立調解,以50萬調解,自民國114年7月起,於每月10日前給付5000元,至全部清償完畢止,如有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最後法官判李男有期徒刑3月,可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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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