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大雅區一名男子,明知自己繼父身分,卻從2014年起對正在就讀國小的姊妹伸狼爪,過程中甚至拿手機偷拍錄影,人神共憤的犯行直到2024年12月才被揭發,姊妹倆不堪受辱通報學校,而該繼父起初被逮時還裝傻喊冤,直到台中地院審理時才坦承犯行,法官也依強制性交等13罪,判繼父不得易科罰金部分10年10月,得易科罰金則判6月,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繼父最早於2014年開始犯案,基於強制猥褻心態,在家中客廳對就讀國小的妹妹襲胸,接著陸陸續續對兩姊妹下手13次,其中一次未遂,且過程中還未事先告知,便用手機偷拍隱私部位照片。
而2024年12月5日,姊妹倆向學校申訴通報,檢警也持搜索票逮人,並陪同兩人驗傷提告,起初繼父在偵查中否認犯行,但檢警仍透過偷拍的照片、對話紀錄、驗傷及性侵害通報等證據,依法將繼父起訴。
台中地院一審時,認為繼父雖然在審理時坦承犯行,但不予減刑,從2名女兒年幼起侵犯,危害身心,恐對人格成長有負面影響,依2次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3次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1次以違反本人意願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2次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1次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未遂、1次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身體隱私部位及3次強制性交共13罪,不得易科罰金部分10年10月,得易科罰金則判6月,全案仍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繼父最早於2014年開始犯案,基於強制猥褻心態,在家中客廳對就讀國小的妹妹襲胸,接著陸陸續續對兩姊妹下手13次,其中一次未遂,且過程中還未事先告知,便用手機偷拍隱私部位照片。
而2024年12月5日,姊妹倆向學校申訴通報,檢警也持搜索票逮人,並陪同兩人驗傷提告,起初繼父在偵查中否認犯行,但檢警仍透過偷拍的照片、對話紀錄、驗傷及性侵害通報等證據,依法將繼父起訴。
台中地院一審時,認為繼父雖然在審理時坦承犯行,但不予減刑,從2名女兒年幼起侵犯,危害身心,恐對人格成長有負面影響,依2次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3次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1次以違反本人意願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2次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1次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未遂、1次無故竊錄他人非公開身體隱私部位及3次強制性交共13罪,不得易科罰金部分10年10月,得易科罰金則判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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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