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土城區33歲吳男與30歲妻子陳女生有一名2歲男童,卻因忙於工作,將孩子獨自放在租屋處,只留一瓶牛奶充饑。今年2月18日男童倒臥家中,送醫時昏迷,且身上有多處新舊傷,調查發現吳男曾連續掌摑、腳踹、陳姓生母未阻止。新北地檢署依家暴重傷害致死等罪嫌,起訴這對父母親。
起訴指出,男童原寄宿新莊外公家,由外公、外曾祖母、舅公共同照顧,案發前數日被父母帶回親自照料,遭不當管教及嚴重家暴。
1月28日至2月16日間,吳男在住處涉以香菸連續炙燙男童胸口、左手臂;2月17日晚間8時許,吳男連續掌摑男童巴掌5下、腳踹臀部2次、2度手抓男童雙腳使其倒立搖晃再摔至床上。
陳女聽聞男童哭喊,不出浴室後見男童額頭瘀傷、臉色發白、眼神無法聚焦、四肢反應遲緩,仍未將男童送醫,也沒制止丈夫暴行,隔天上午與吳男各自出門上班、應酬。
2月18日晚間8時許,吳男、陳女返家發現男童臉色發青、抽搐不止且失去意識才撥打119緊急送醫,住院一個多月後,男童於3月24日宣告死亡。
檢察官認為,吳男涉犯家庭暴力重傷致死罪嫌、陳女涉犯有義務者對無自救力之人不為生存所必要之扶助或保護致死罪嫌,依法提起公訴,請求依兒少法加重其刑2分之1,全案交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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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