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土木工程師陳柏諺3年前不滿馬來西亞籍蔡姓女大生都只花他的錢,先將她掐死,之後多次向家屬表示願意「冥婚」。最高法院今(19)日依殺人罪判處18年10月定讞。
檢警調查,陳男於2022年4月在IG上認識馬來西亞籍、就讀銘傳大學的24歲蔡女。同年10月8日陳、蔡開始交往,但相處幾天下來,陳不滿蔡都「只花他的錢」,13日案發當天,2人疑為錢爭吵,陳男一怒之下動手將蔡女勒斃,案發後跑回鶯歌住處服藥輕生。警方獲報後將陳男送醫救治,途中,陳男竟告知員警在士林大東路「掐死了一個女的」,全案因此曝光。
一、二審均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他上訴求輕判,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高院更一審認定,陳男符合自首減刑要件,改判18年10月,陳男聆判後雙手合十,四度「膜拜」法官表示感謝。
檢提上訴,最高法院認為,檢察官上訴意旨泛稱陳不應依自首規定減輕其刑,並主張應對被告科處極刑,是對原審量刑職權之適法行使,尚非合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駁回檢方上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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