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昨(21)日深夜23時許,發生一起翻車車禍,3名駕駛行經中山路與和平街口,疑似未遵守閃光號誌路口應停車或減速慢行的交通規定,導致三車相撞,造成59歲林男駕駛的計程車翻覆並受傷,整台車翻覆在路口中央,另外兩輛車的車頭受損;警方獲報趕抵現場,對3名駕駛實施酒測,酒測值皆為0,至於詳細肇事原因仍需進一步調查。
警方說明,事情發生在昨日深夜23時45分,42歲黃男駕駛自小客貨車、59歲林男駕駛計程車及45歲黃男駕駛自小客車,分別行經和平街、中山路等路段時,疑因未依規定停車或減速而發生碰撞,在肇事現場造成林男駕駛的計程車翻覆,其他兩輛車的車頭也受損,所幸整起事故只造成林男手指挫傷,並無大礙,不過也嚇壞周遭不少居民,紛紛出來查看。
警方接獲報案後趕抵現場,對3名駕駛進行酒測,結果均為0,至於詳細肇事原因尚待釐清。對此中壢警分局長林鼎泰呼籲,行經閃光號誌路口,應確實遵守「閃紅燈,停車再開;閃黃燈,減速慢行」的規定,停車或減速慢行,並注意來車,避免發生事故,保障自身與他人用路安全。
警方說明,事情發生在昨日深夜23時45分,42歲黃男駕駛自小客貨車、59歲林男駕駛計程車及45歲黃男駕駛自小客車,分別行經和平街、中山路等路段時,疑因未依規定停車或減速而發生碰撞,在肇事現場造成林男駕駛的計程車翻覆,其他兩輛車的車頭也受損,所幸整起事故只造成林男手指挫傷,並無大礙,不過也嚇壞周遭不少居民,紛紛出來查看。
警方接獲報案後趕抵現場,對3名駕駛進行酒測,結果均為0,至於詳細肇事原因尚待釐清。對此中壢警分局長林鼎泰呼籲,行經閃光號誌路口,應確實遵守「閃紅燈,停車再開;閃黃燈,減速慢行」的規定,停車或減速慢行,並注意來車,避免發生事故,保障自身與他人用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