紙雕師蔣嘉凱2021年間因不滿被超商店員提醒需配戴口罩,竟返家持刀回去刺死店員。對此,桃園地院先前一審判處死刑;高等法院二審因認為蔣嘉凱犯案時辨識能力降低,改判無期徒刑;更一審維持原判決,案件經上訴後最高法院今(27)日裁定駁回,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全案發生在疫情警戒,需強制配戴口罩期間。2021年11月21日凌晨4時許,未戴口罩的蔣男從桃園市龜山區住處前往附近的便利超商買零食,結帳時經蔡姓店員提醒如果沒戴口罩將無法結帳,蔣男負氣未結帳返家拿口罩。隨後,蔣男配戴口罩再次前往結賬,雖順利結帳卻脱下口罩丟擲蔡姓店員後離去。蔣男返家後換裝持刀,第三度返回超商,持刀刺中蔡姓店員心臟致死。
桃園地院一審判處蔣嘉凱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高院審理時,蔣男認罪,但辯稱對殺人記憶有如「蒙太奇」般的影像拼貼他沒有印象,也不知道為什麼要殺人。二審認為,蔣男犯案時辨識能力降低,依法減刑,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依職權上訴,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更一審認為,蔣男案發後主動留在現場,提供警方個資、兇刀等物,符合自首要件,有助釐清案情,依法應予減刑,一審未予審酌實有未洽。衡酌蔣男犯行手段殘忍、犯罪動機、生活狀況、犯後態度等因素,判處無期徒刑已足以隔絕其危害社會,並兼顧其教化可能及罪責相當,因此維持原判決。案件再上訴後,最高法院今日裁定駁回,蔣男遭判無期徒刑定讞,確定逃死。
全案發生在疫情警戒,需強制配戴口罩期間。2021年11月21日凌晨4時許,未戴口罩的蔣男從桃園市龜山區住處前往附近的便利超商買零食,結帳時經蔡姓店員提醒如果沒戴口罩將無法結帳,蔣男負氣未結帳返家拿口罩。隨後,蔣男配戴口罩再次前往結賬,雖順利結帳卻脱下口罩丟擲蔡姓店員後離去。蔣男返家後換裝持刀,第三度返回超商,持刀刺中蔡姓店員心臟致死。
桃園地院一審判處蔣嘉凱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高院審理時,蔣男認罪,但辯稱對殺人記憶有如「蒙太奇」般的影像拼貼他沒有印象,也不知道為什麼要殺人。二審認為,蔣男犯案時辨識能力降低,依法減刑,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依職權上訴,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更一審認為,蔣男案發後主動留在現場,提供警方個資、兇刀等物,符合自首要件,有助釐清案情,依法應予減刑,一審未予審酌實有未洽。衡酌蔣男犯行手段殘忍、犯罪動機、生活狀況、犯後態度等因素,判處無期徒刑已足以隔絕其危害社會,並兼顧其教化可能及罪責相當,因此維持原判決。案件再上訴後,最高法院今日裁定駁回,蔣男遭判無期徒刑定讞,確定逃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