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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新加坡4狼 在台判刑保住屁股

發佈時間2017.03.21 13:01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4 臺北時間

四名新加坡籍男子涉集體性侵二名台女,由士林地院承辦。(翻攝自GOOGLE街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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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新加坡籍男子去年底來台遊玩,性侵二名酒醉台女,士林地檢署依乘機性交罪起訴4人,士林地院20日裁定收押的3人解除禁見,另1人維持交保候傳。
檢方透露,台灣刑法明定乘機性交罪刑期最重10年,新加坡性侵罪則為20年徒刑,還要併科罰金,另處以12次以上、24次以下鞭刑,但依據「屬地原則」由犯案地來裁判案件的前提,加上台灣與新加坡間無簽訂引渡條約,無法由新加坡提出移轉審判地。
檢方進一步解釋,換句話說,4男在判刑確定遣返回國後,新加坡必須執行台灣判決,「在台灣判刑比較好,在新加坡鐵定屁股開花」,算是撿回半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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