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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殺詐保疑雲】加工自殺、詐保刑責重 鋌而走險案例多

發佈時間2017.07.25 11:54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5 臺北時間

葉女曾用前夫死亡所得的千萬元理賠金在湖口老家附近購置華廈,如今已轉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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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陳政賢與繼子等人涉嫌對妻子葉女進行加工自殺詐保,律師宋重和指出,若2人確認協助葉女加工自殺,則觸犯刑法第 275 條的加工自殺罪,意即教唆或幫助使當事人自殺,或受其囑託、得其承諾而協助殺人,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以加工自殺詐領高額意外險的部分,已觸犯刑法的詐欺罪,陳男與次子也成為其詐欺取財共犯,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於事關高額保險金,過去曾有不少鋌而走險的案例。2012年6月,新北市1名失業工人,用電鋸自行鋸斷左手掌還謊稱是施工不慎,請領650萬元傷殘理賠,但保險公司認為有異報案。警方調查才發現,他就醫時不肯接回斷肢,還要求兒子將斷手當垃圾丟棄,被依詐欺罪函送法辦。
而2014年9月時,高雄市1名在澄清湖邊散步的吳姓男子,被1輛急駛的轎車撞飛,掉入湖裡死亡,警方追查後發現,這並非單純車禍,而是一起假車禍詐領死者4,600萬元保險金的殺人案,原來主嫌就是死者妻子的小王。
另外在2016年9月,台北市1名蔣姓男子,向5家保險公司分別投保了旅遊平安險、壽險,投保總金額高達6,660萬,但沒多久就因車禍失明。保險稽查員暗中調查,才發現他根本裝瞎,再加上醫院鑑定他並未失明,遭警方依詐欺罪嫌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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