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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改造槍拿來玩 慘誤射自己還要被判刑

發佈時間2017.10.05 15:13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5 臺北時間

陳男撿拾改造槍枝,卻誤射自己大腿,不但受傷還被判刑。(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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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槍砲罪前科、住在台中市沙鹿區的陳姓男子,去年撿到一把改造手槍與子彈,他拿來把玩時不慎射到自己,醫院診斷是槍傷,按規定通報,警方隨即逮捕陳男。台中地院法官認為被告撿到槍砲,且意圖非法持有、將來可拿出來利用,因此依「非法持有槍械」判刑並罰款。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於去年3月20日,在台中市沙鹿區住處附近荔枝園拾獲一把玩具手槍,但其內部槍管已被改造成金屬槍管,還有非制式子彈一顆,他拾獲沒多久,拿出來在荔枝園把玩,不知何故竟突然走火射出,除右手食指被燒傷之外,子彈射穿左大腿,還貫入左小腿。
陳男忍痛到沙鹿光田醫院就醫,醫師診斷是槍傷,因而向警方通報,陳男向警方坦承,是槍枝走火誤射到自己,員警循線前往其住處搜出改造手槍一把,及扣得陳某手術後取出之金屬彈頭一顆。
法官在量刑時發現,陳某在6年前已有槍砲前科,明知不得無故持有槍砲,所以他撿到槍砲並非單純好玩,而是非法持有、將來可拿出來利用的非法目的,審酌他坦承犯行,且國中畢業即從事水電工、家中尚有老母,因此判徒刑1年8個月、併科罰金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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