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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吃狗煉獄】飼主入獄7個月 出獄後才開罰

發佈時間2018.01.01 06:59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6 臺北時間

桃園市政府動保處擱7個多月未對棄養飼主開出罰單,處長陳英豪更遭外界批評行政怠惰。(取自桃園市政府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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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動保處長陳英豪表示,這起犬隻棄養量數多,且身型高大,市立動物保護教育園區(收容所)現有空間無法容納,因此責付呂女現地保管,後續的犬隻送養也都請呂女簽認同意書,程序上並不成問題;至於飼主當時因案入獄,如果倉促裁罰並不符行政程序,因此必須等其出獄陳述說明。
陳英豪指出,呂姓飼主2017年4月因案入獄,棄養案在5月查獲,因呂嫌在獄中無法作適當說明,動保處在過程中蒐集相關違規事證,在他出獄後立刻約詢了解原委,接著作出適度的處分開罰。
桃園市政府向民眾推廣動物保護教育,本身執行動保法令卻相當草率。(取自桃園市政府官網)
案發以來動保處每天派員前往繁殖場餵養犬隻,也都由代管人呂女陪同開鎖,檢視犬隻的健康狀況。
陳英豪說,2017年12月25日動保處已依《動物保護法》和《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對呂男開出44張共計140萬元罰鍰;其另涉虐待動物或不當飼養一節,全案蒐集卷證後移請地檢署偵辦。呂姓飼主則尚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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