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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婚外情】法官吃公文護航自家人 遭移送法辦

發佈時間2018.04.17 17:50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6 臺北時間

司法院職務法庭已收到監察院針對陳鴻彬前法官性騷擾案的聲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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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案,職務法庭認定是婚外情未遂輕判,引爆官官相護及恐龍法官爭議,監察院調查發現案外案,代理審判長林文舟涉嫌隱匿公文,不讓此案回歸給已接任公懲會委員長的石木欽審理,且林文舟長期與陳鴻斌共事,卻未揭露這項事實,也沒迴避,監察院認為「有人吃了公文」,已將全案移送法辦,另監察院無法接受陳鴻斌獲輕判,已向職務法庭聲請再審。
已婚的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2012年起對單身女助理牽手、親嘴,暗示可替她爭取續聘,職務法庭認為陳男犯案後替她介紹男友,已有悔意,僅輕判他罰薪1年約250萬元,陳男保住千萬退休金,遭各界罵翻,承審法官陳志祥面對各界罵聲,7次親上媒體反擊,並在受訪時將女助理由被害人轉為婚外情未遂當事人,司法院已將陳志祥法官送交法官評鑑委員會議處。
陳鴻彬前法官是由監察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監察院不服判決,調查後發現,職務法庭陪席法官謝靜慧曾認為,此案原本由林文舟擔任代理審判長,但去年石木欽就任公懲會委員長後,是否應回歸法律規定,由石木欽接任審判長?謝靜慧曾簽文公建議應舉行法官會議討論,但監察院卻找不到這張公文。
監委王美玉認為,司法院職務法庭輕判陳鴻斌的理由過於牽強,漠視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監委王美玉與方萬富認為,女助理在房貸等考量下,擔心工作不保而未對陳鴻斌反抗等因素及其他對陳鴻斌不利的事證,在判決中卻都被消失。
此外,監院發現,職務法庭認為女助理未拒絕陳鴻斌的邀約去政大散步,陳鴻斌並未利用法官職權邀約,但事實上,女助理在被陳邀約時,還向同事求救,女助理在赴約後,還請同事假裝是家人來電,以確認是否安全,可以證明女助理是在違反意願下赴約,更顯示女助理是出於擔心對續聘結果不利才沒拒絕陳鴻斌,但判決卻未加以考量。
監委王美玉認為,對於代理審判長的林文舟是否應交出審判長工作,「有人吃了公文」,嚴重漏列未斟酌重要證據,因此監察院提起再審,司法院職務法庭表示,已經收到聲請案;另監院今也決定將林文舟移送法辦,追究隱匿公文的刑責。
司法院職務法庭3月8日撤銷陳鴻斌前法官的免職案後,法官自己人都無法接受,立即在法官論壇上砲轟,直接點名本案職務法庭的審判長林文舟、受命法官陳志祥與陪席法官謝靜慧、郭瑞祥、陳添喜,質疑這5位法官是否可以容忍陳鴻斌對女助理犯行一再發生於自己的女性家人身上,然後僅被罰款200多萬元、安心坐領退休金了事?謝靜慧在判決後已辭去職務法庭職務,日前其他4位法官也陸續辭去職務法庭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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