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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提醒勿濫用救護車 劉女抓狂毆打消防隊員
發佈時間2018.04.30 17:35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6 臺北時間
劉女(站者)在救護車上,突對女救護員施暴,女救護員僅出手抵擋,並未還手。(消防局提供)苗栗縣一名有躁鬱症病史的劉姓女子,昨晚感覺心臟不適,打119叫救護車,黃姓女消防隊員依照標準作業流程對劉女做初步評估,且提醒她不要濫用救護車,沒想到劉女突然抓狂,叫罵道:「神經病,人不舒服坐救護車不行嗎?說什麼濫用?」接著出手猛毆女隊員,所幸黃女就醫後無大礙,但她堅持對劉女提出傷害、妨害公務告訴。
消防局指出,119勤務中心昨晚11點30分接獲救護通報,派遣頭屋分隊前往載送劉女就醫,送醫途中,黃姓女消防隊員依標準作業流程,對劉女初步評估,並提醒不要濫用救護車,否則會收費。
劉女聽了後突然抓狂,叫罵道:「叫罵神經病,人不舒服坐救護車不行嗎?說什麼濫用?」接著竟起身揮拳攻擊女消防隊員;當時救護車已快抵達醫院,黃姓女救護員在車內只伸手擋住劉女的攻擊,並未還手,開車的男隊員到院後,立刻下車了解狀況,劉女也表達「對不起」,2女都掛急診就醫。
苗栗縣政府消防局去年1月訂定「苗栗縣消防救護車收費執行要點」,以免救護車資源遭濫用(消防局提供)由於黃姓女隊員左臉頰、右手肘、左手臂挫傷,醫治後,雖無大礙,但她堅持對劉女提出傷害、妨害公務告訴。今天上午苗栗警方傳訊劉女到案說明,劉女聲稱,自己有躁鬱症病史,因救護車載送過程,她人不舒服,只想休息,而救護員跟她說明相關規定時,覺得很吵,才會動手打女救護員。
苗栗縣政府消防局指出,去年1月訂定「苗栗縣消防救護車收費執行要點」,對不當使用119救護車者收費,因此送醫途中有初步評估,至今也對2例救護車送到醫院後未急診即離去的個案,分別收1,600元、2,100元,防止救護車資源遭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