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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遭判刑】洩密二審改判4月 馬辦:上訴到底

發佈時間2018.05.15 14:25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7 臺北時間

徐巧芯強調,今天的判決,並未考慮到涉案的人是總統,未考慮到總統對憲法的承諾與總統對國家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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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一審獲判無罪,二審高等法院今(15日)宣判有期徒刑4個月。馬前總統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表示,對於高等法院的判決結果非常遺憾,也很擔心監察委員陳師孟上任前宣示,要查辦審理馬案以及辦綠不辦藍的法官,是否已經在法界造成寒蟬效應。
徐巧芯指出,任何一位中華民國總統,都不可能讓他的行政院長看到媒體報導後,才倉促面對類似本案立法院長與反對黨大黨鞭聯手關說司法個案的事件,所以馬前總統當時電召行政院長江宜樺、與總統府副祕書長羅智強會商,因應可能發生的憲政風暴,是一位負責的總統應做的事。
徐巧芯強調,今天的判決,並未考慮到涉案的人是總統,未考慮到總統對憲法的承諾與總統對國家的責任。日後總統或行政院長面臨國家重大事件時,必須置若罔聞,若無其事回家睡大覺,否則就會被判有罪,處以徒刑。
徐巧芯說,本案的判決,攸關憲法上總統及行政院長應有的行政權限,為了政府未來行政權的運作,馬前總統會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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