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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遭判刑】柯建銘:司法青天重現 判決具憲政意義

發佈時間2018.05.15 12:15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7 臺北時間

馬英九被控洩密等案,今高院二審改判4月有期徒刑,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做出回應。(取自柯建銘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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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等案,今高院二審改判4月有期徒刑。提告的民進黨籍立委柯建銘今午發新聞稿表示,高院判決深具憲政意義,馬英九終於為其毀憲亂政付出代價,如同《菜根譚》所言:「弄權一時,淒涼萬古。」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僅回應:「尊重司法。」
特偵組於2013年偵辦柯建銘及王金平疑涉司法關說案時,馬英九涉嫌洩漏偵查中祕密、柯建銘個資及通訊監察資料給行政院前院長江宜樺與總統府前副祕書長羅智強。一審獲判無罪,但北檢不服提起上訴,今改判馬有罪,可易科罰金。承審合議庭指出,本案並未涉及院際糾紛,非屬行使院際調解權,馬洩密事證明確,故改判有罪。
柯建銘指出,馬英九在九月政爭時要求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向其報告案情,指揮檢調系統辦案,監聽立委並進行政治鬥爭,「這種行為已是特務治國,更勝兩蔣時期」,若未受司法追訴,將使總統成為權力無所節制的獨裁者,台灣民主奮鬥血淚與成果都付之一炬。
柯建銘也肯定,高院判決無疑是確立民主憲政的里程碑,二審法官深具法律專業與憲法良知,令人敬佩。司法體系中,仍有充滿正義感的法律人,體現「法不阿貴,繩不繞曲」的諍言明訓,本次法官無畏壓力,勇敢地跟憲法站在一起,共同對抗侵害民主憲政的巨靈,「判決馬英九有罪,讓司法青天重現」。
但對判刑4個月且可易科罰金,柯建銘認為,這「顯然輕判」,但對於捍衛憲政體制有一槌定音的效果,確立總統不得假借「行政特權」而恣意侵害「法治國原則」的金科鐵律,此次判決,「意義絕對不亞於任何一次的憲法法庭!」他也呼籲,馬英九應認罪,利用卸任後時間,好好贖一贖毀憲亂政的罪孽。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透過臉書發文表示,馬英九只被「重判」4個月,還可易科罰金。完全是法院當初輕縱黃世銘的翻版。毀憲亂政的總統與檢察總長,均獲得司法輕輕放下,「權貴犯罪果然不一樣!檢察官,請提起上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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