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鈕承澤性侵竟說女方有過失 被害人二度傷害
發佈時間2019.02.01 11:28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9 臺北時間
導演鈕承澤「豆導」被控性侵剛認識的女助理案,台北地檢署今(1日)依強制性交罪將他起訴,他將面臨3至10年重刑,他向檢察官說,事發後雙方有談到錢,並指自己很喜歡被害人,並指女方單獨留在他家,女方「也有過失」要自負過失責任,他步出偵查庭則向媒體說,自己是笨男人,是認知不同,他喜歡女助理,會保護她,檢方斥鈕承澤避重就輕,犯後態度不佳,沒有悔意。
本案發生於去年11月24日,女方報案後,鈕承澤剃光頭到警局報到,到地檢署複複後,檢察官認為鈕承澤罪嫌重大,以150萬元交保,鈕承澤辦完保後對媒體說,此生都從來沒有傷害他人或脅迫他人意圖行為,可能因為他是個笨男人吧,所以一直單身,並指有時候可能彼此認知不同,強調那天就是一場聚會,聚會之後,她留下來了,所以可能有些彼此判讀,認知上的差距。
起訴書指出,鈕承澤是電影「跑馬」導演,被害人則是劇組女助理,雙方僅是剛認識,劇組原訂於2018年11月23日開工作會議,但鈕承澤因故臨時取消會議,改邀友人到家裡聚會同樂,並藉機請劇組人員帶同A女到場,一直到11月24日凌晨,賓客僅有劇組人員及部屬A女而發生此案。
鈕承澤辯稱,是對女助理心存男女好感而發生此案,是他「誤認」女方對他也有男女好感或自己於案發前曾飲酒,檢察官認為,這都不是減輕刑責的正當事由,且鈕承澤事發後歷次發言,全然沒有意識到自己嚴重認知偏差以及對告訴人所造成的傷害,事發後又就其犯行避重就輕,試圖用「認知不同」卸責,並暗指告訴人「與有過失」,犯後態度不佳。
對於鈕承澤到案後供稱,案發後有提到錢,有人因此質疑女助理報案動機,起訴書強調,被害人提起告訴的動機與目的,純粹係希望日後不要再有其他被害人,與鈕承澤犯案後是否支付金錢賠償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