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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光親人豔人妻4】兒子小姑名列死亡筆記本 第一個遇害的竟是她媽媽

發佈時間2020.11.30 05:58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6 臺北時間

婆家家屬(圖)認為林女遭判死刑罪有應得,還強調永遠不會原諒她。(東森新聞提供)
攝影
警方也從監聽內容中發現,林女因為屢賭屢輸,精神狀態已接近瘋狂,她本身脾氣就很不好,之前曾因客戶沒跟她叫貨,一怒之下放火燒了對方的店鋪;加上警方查出,她也幫小姑跟自己的兒子買了鉅額保險,怕她再下毒手,決定先將她拘提到案、限制行動。
時任辦案警官蔡彥哲告訴本刊:「偵訊過程中,林女一直用發脾氣的方式掩飾緊張情緒。」直到警方出示她家中搜出的大批藥物,才突破其心防,最後坦承利用毒劑殺害婆婆及丈夫,詐領保險金。
台中市警局東勢分局副分局長蔡彥哲對林女的心狠手辣印象深刻。
此時,警方又追查發現,林女的母親在案發前幾個月,也就是2008年11月,也在台南老家意外過世,林女因此獲得500萬元保險理賠金,懷疑林母遭女兒殺害,特別再從看守所借提林,以釐清案情。
林女似乎自知難逃法網,面對警方訊問時,坦承行凶。她供稱,當天返回台南娘家時,因債務問題與母親發生爭吵,一怒之下將母親推下樓梯,導致母親頭顱破裂不治,當時她慌張逃離現場,事後卻拿到500萬元的理賠金,因食髓知味,才開始計畫殺害婆婆及丈夫,企圖詐領保險金,以清償債務。
蔡彥哲指出,林女犯案後十分冷靜,那種為了錢沒有「人味」的冷血面孔,讓他至今仍印象深刻。最終林女因殺害母親及婆婆,分別被法院判了2個無期徒刑,而殺害丈夫則被判處死刑定讞,成為台灣治安史上第4個女死囚,至今仍在台中女監等待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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