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media
時事

偷渡不成遭判3年至7個月  12港人關注組:司法過程是一場鬧劇

發佈時間2020.12.31 10:02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7 臺北時間

12名港人今年試圖搭乘快艇偷渡來台遭捕,近日作出判決。圖為人12名偷渡被捕港人聲援活動。(翻攝12港人關注組)
12名港人今年試圖搭乘快艇偷渡來台,途中遭中國警方逮捕,被送往深圳鹽田看守所關押。昨(30)日作出判決,其中10名港人被判3年至7個月不等,還外加罰金。另外2名未成年人則不起訴。而密切關注此案的團體「12港人關注組」則批評,整個司法過程完全是一場鬧劇。
判決指出,10名港人中,鄧棨然被控「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判刑3年,罰金人民幣20,000元(約新台幣84,480元)。喬映瑜判刑2年,罰金人民幣15,000元(約新台幣63,600元)。其餘8人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皆判7個月,罰金人民幣10,000元(約新台幣42,240元)。2名未成年人則以偷渡邊境罪作出不起訴決定。
「12港人關注組」於臉書表示,12名港人不能自由選擇律師代表,祕密拘留期間的人身安全及通訊權利得不到保障,官派律師隱瞞身分及案件訊息,聲稱「公開審訊」卻只有中共自己人可出席;案件審結,卻不見判決書。
「12港人關注組」指出,喬映瑜家人更形容所謂的官派律師一直如同失蹤,從無回覆電話及訊息。除開庭日子無告知家屬外,判刑至今電話一直關機,即使打去律師事務所亦否認有接此案。正如鄭子豪爸爸所言,對12人來說,即使只判一日都是冤獄,更何況喬映瑜和鄧棨然將面臨數以年計的刑期,情況令人憂慮。也提到兩名未成年人中,其中一名已與家屬會面,家屬形容其神情緊張,避談有關鹽田看守所的事。
另外,香港代表律師在警署內亦被多番阻撓,警方更曾一度要求律師必須由家屬在場核實身份,才可會見當事人,做法與鹽田看守所無異。

你可能也喜歡這些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