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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到居家隔離單? 「符合2條件」就可補發
發佈時間2022.05.30 09:03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2 臺北時間
先前不少民眾確診後仍未收到居家隔離單,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29日)宣布,已在「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系統新增「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補發」功能,只要符合2條件者即可申請,包含「今年5/1至5/26確診未取得電子隔離通知書」以及「5/27起確診,未於3日內取得電子隔離通知書」。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表示,已在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系統新增「確診者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補發」功能,只要符合2條件者即可申請,包含「今年5/1至5/26確診未取得電子隔離通知書」以及「5/27起確診,未於3日內取得電子隔離通知書」,簡單3步驟即可取得。
指揮官陳時中表示,據傳染病防治法,相關證明需於3天內發出,希望民眾至少等3天,若仍無消息再上網申請,也提醒民眾「務必確實填寫、核對資料」,以免造成後續行政不便;另外,資訊組副組長龐一鳴也特別提醒,進系統要特別注意地址的部分,「民眾反應沒辦法開電子單或紙本單,很大原因是民眾缺少電話、地址等資料」。 相關申請可用電腦或手機直接上網辦理(網址為:https://dvc.mohw.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