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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不滿被分手找前女友理論 見情敵打架警查出是通緝犯

發佈時間2022.07.09 14:36 臺北時間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3 臺北時間

蘇女跟警方說明。(翻攝畫面)
台北市街頭發生一起因感情糾紛引起的打架案件,警方到場處理,先行挑釁的27歲陳姓男子,哭著對警員說,「警察先生,我要告他們,他們打我!」女方很不滿對陳喊「是你先打我們的」,警員見雙方劍拔怒張,便要求他們3人拿出身分證檢查,結果查出陳男是通緝犯,因雙方互告傷害罪,因此將他們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29歲蘇姓女子原本與陳姓男子交往,後發現陳與自己個性不合,且常常會亂發脾氣,因此數月前跟陳提出分手,但陳不答應,也不願意女子離開他,不過蘇堅決表明不願意再與陳一起得立場,但陳仍舊拒絕分手。
陳跟警告狀被打,後被查出是通緝犯。(翻攝畫面)
陳打架後要跑,李攔阻。(翻攝畫面)
警方指出,蘇和陳分手後,遇到23歲的李姓男子,兩人相處愉快,漸漸成為男女朋友。7日清晨3點,騎機車到基隆路、忠孝東路口攔截蘇,剛好碰見李去接蘇,見狀大吃飛醋,因此拿著板手沖向前打李,蘇看見喝斥,但陳不聽,李則用手上的安全帽與陳打架。
警查扣互毆的板手。(翻攝畫面)
警方據報到現場,陳見警想跑,但被李阻擋,後警方要陳跪下不要動,陳反跟警指控遭到蘇李打傷,不過蘇反擊是陳打傷他們,警方便要他們拿證件檢查,進而查出陳是通緝犯,隨即將他們3人帶回派出所偵辦,李手部挫傷,陳頭部挫傷,問訊後全案依傷害罪移送北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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